不再对任何人抱有希望,也不再对任何人抱有期待,很想要去见的人现在也没有了,很想要去做的事情却依旧还在,还好,我还苟延残喘着,并没有想要就此打住自己要走的路。
真好,雷岳鑫,你走的还真是快啊!我都没来得及祝你前程似锦,满是花路,我们两个以后也就不复再见了吧最后一回头你竟然也已经消失于茫茫人海了。
也好,本来就是于茫茫人海之中认识你,现在再将你还回茫茫人海中也没什么不好的,只是你今后的人生就算是一步登天我也不会再回头看你一眼了,雷岳鑫,希望你记住了,在心里面认清楚我楚衫是怎样的一个人了就好,我不会后悔,只希望你以后也不会后悔就好。
楚衫坐在自家的阳台上,手里拿着一瓶酒,仰头喝了一口,看着一明一暗闪着的路灯下面一只小狗一跳一跳的抓着飞蛾的滑稽模样,突然就噗嗤一声笑出了声来。
她干脆直接放下手里的酒瓶,静静地看着蹦蹦跳跳的小狗,突然萌生出了一个想法,要不,下去帮帮它吧!看它也挺幸苦的,反正我现在也没事儿干。
楚衫说干就干,跳下了阳台,一路跌跌撞撞小跑着跑到了楼下,悄悄的藏在了一边,脑海里迅速的回转着要怎么才能帮小狗抓到那些飞蛾。
楚衫还没想到办法呢,灵敏的狗狗就已经察觉到了不同的气息,警惕的朝着楚衫这边吼了起来,楚衫一动不动,屏住了呼吸,想着等狗狗不叫了她再出去。
结果等了半天,到最后什么动静都没有了,狗狗竟然直接跑掉了,楚衫脚步都站不稳,摇摇晃晃的走出去看着路灯的位置,摆了摆手,自言自语了起来:切!跑的比兔子还快!本来还打算想办法帮你的,既然你要走,那我就自己独吞了这些美味了哦!一点儿都不分给你了哦!你可别后悔啊!
楚衫说完就直接抱住了路灯杆子,一个劲儿的往上蹭,边蹭嘴里还边傻笑着喊:等我爬上去就把你们全部都吞到肚子里面,一个都不剩,哼!你们都等着啊!千万别跑啊!跑了我也会把你们全部都给抓回来的。
夏夜的蝉鸣声,蚊虫嗡嗡飞的声音走在哪里都可以听的到,随处可见的小虫子,慢慢的蠕动着自己的身体,也不知道在往哪里爬,就连其他季节根本就见不到的飞蛾也倾巢出动,看见灯光就往上面撞,也不管能不能撞出一个结果来就飞过去了。
天一亮,又是一番不同的景象,路灯下铺满着各种蛾子和蚊蝇的尸体,勤劳的蜘蛛不停的结着网,美美的饱餐了一顿之后还不忘捡些尸体带回去饿了再吃。
楚衫趴在路灯杆子上趴了好久,双腿紧紧的盘在一起,愣是没有滑下去,最后还是她妈妈把她拍醒叫了回去才乖乖的躺在了自己的房间,走得时候嘴里还嘟噜着“我还没有帮小狗狗吃到那些蛾子呢!”
楚衫从小就生活在这个江南小镇里,水乡的丫头总是极其灵动好看的,楚衫也不例外,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盯着人看的时候啊,总是会让人觉得她的双眼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会让人不自觉的陷入其中,走不出来,无法自拔。
所有见到楚衫的人都这么说,当然其中也包括雷岳鑫,他那时候还说就是因为第一眼看到这么好看的一双眼睛,自己才决定要去追求这个女孩子的。
楚衫听到雷岳鑫这么夸自己的时候,笑着把自己碗里的一块肉夹到了雷岳鑫的碗里,撑着脸看着雷岳鑫吃的时候觉得自己比任何人都幸福。
她想着,以后很多年的日子里也就是这种相处模式了吧!我把自己碗里好吃的夹给你,你永远不离不弃的陪在我的身边,我们不用去羡慕其他人,也不会去羡慕其他人,这大概就是我们两个最幸福的模样了吧!
两个刚在一起的年轻人啊!总是会幻想着未来我要为了他/她怎样怎样努力,怎样怎样奋斗,直到后来,慢慢的发现,慢慢的觉得再美好的爱情也抵不过最真实的社会问题。
当最初的名为爱情的幌子被现实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所困扰住的时候,就算是一个脾气再好,性格再好,再有修养的人也总会有不耐烦,厌倦了的那一刻。
那么,当这种激情被平淡所代替了的时候,真正能够为了最初的爱情,真正能够想起最初的爱情的人又有几个,被现实生活压迫过后又有几个人会一如往昔记得最初爱一个人是什么样子的,应该做什么的时候,可能这才是最应该被记在彼此心里面的爱情真正的样子了吧!
阳光透过窗户的缝隙照进了房间里,照到了楚衫的脸上,她赶紧翻身起来,用力的揉了揉双眼,回头看了一眼发现手机不在,立马穿上衣服下了楼,一看时间还早,她拿起客厅里的手机,看了一眼上面的电量,朝着爸妈的房间喊着:爸妈,我收拾一下去跑步了啊!早餐我回来了做啊!时间还早,你们继续睡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