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打听后得知,公司是因为女新人发专辑不理想,所以想创建一个性感组合来尝试一下新的方向。
孟凡影在练舞房见过她们跳舞,简直不堪入目,全都是挑逗人的小动作,穿着也比较暴露。
如果她真的加入,恐怕她爸妈会跟她断绝关系。
而且,加入组合的话,就要同公司重新签合约,比她之前签的还要苛刻。
就算是这样,组合究竟能不能成功,也还是未知之数。
她自然不可能同意。
郑红梅又皱了皱眉,有些事她是清楚的。
天乐是想组建一个组合,人数暂定五个,现在确定下来的才三个,孟凡影身材模样都过关,舞蹈底子又好,算是不错的人选。
如果她的那张快歌热舞专辑卖的还可以的话,天乐自然不会拿她去组合充数,不过专辑大扑,也就不再有什么顾虑。
前一段时间孟凡影被晾起来,正是公司想要让她屈服从而同意。
这些郑红梅心知肚明,虽然并不喜欢这种手段,不过却也没什么办法。
其实在她看来,性感组合也没什么,又不是真的卖肉,万一真的火了,日后再转型也不晚。
她说道:“公司这么安排,自然有公司的道理,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听从。”
“公司就什么都对吗?要是真的都对,我的专辑就不会扑街,陆新也不会被拒之门外!”
作为一个新人,在面对郑红梅这样的大牌经纪人时,孟凡影一向很恭敬。
只是现在,她的情绪实在太糟了,不由自主地出言嘲讽起来,虽然嘲讽的是天乐公司,但显然对郑红梅的态度也不算好。
郑红梅顿时心生恼怒,孟凡影对她来说,其实只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她要靠一个新人赚钱,早就喝西北风了。
不过她刚要发火,却忽然顿住了。
然后问:“陆新?什么陆新?”
这个名字最近在各个唱片公司很火,就连她也听了太多次。
既然话已出口,孟凡影也不再藏着,干脆冷笑道:“就是那个用两首歌捧红凌雪,写下《记事本》和《再见只是陌生人》的陆新。
他当初来天乐公司投简历应聘过,不过根本没有得到回应。”
“还有这样的事?”
郑红梅惊讶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最近凌雪的名声很响,不过在各唱片公司的眼中,陆新才是那个最值得关注的人。
“我怎么知道的,因为当时他还是我男朋友。”
孟凡影苦笑道,“可惜,一切都结束了。”
陆新毕业前也曾试图留在上京,向几个唱片公司都投了简历,其中也包括天乐。
不过没有成功,后来他们分手了。
现在看来,这简直是老天给她开的玩笑。
“什么?”
吱……
郑红梅踩下刹车,将汽车停在路边。
回过头震惊地问:“你是说,陆新是你前男友?”
如果这是真的,那,事情不就简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