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老鼠的血液已经被自己吸食干了,刘浩才揣着粗气的从自己嘴里拿开这只老鼠。他确认这家伙已经不能逃跑了,才把它放在地上。而刘浩自己却又开始在神台下面翻找。神台下面还有一个花瓶,和两个铁质的灯台,这应该是庙祝逃难前放在下面的。花瓶应该是以前在神像前插花用的,不过谁在意了,刘浩拿着那花瓶看了看,又掏了掏,然后又倒过来拿在手上晃了几下,确定啥都没有。
没了,今晚的食物只有这只老鼠了。刘浩晃晃琅琅的起来开始生火,在食物的诱惑下,今天的火生的异常顺利。不一会火光就在这座寺庙里闪现开来,最后完全替代了夕阳的余光。
刘浩把老鼠放在火下焖烤,也许是火光的温暖,又或许是食物的期待,刘浩脸上开始洋溢着幸福满足的表情。他开始有兴趣研究那对花瓶了,说实话,刘浩对瓷器一点都不懂,唯一知道的就是这玩意值钱,而且老值钱。刘浩对比了很久,觉得这应该是一对青花瓷瓶。他翻看了瓶底,下面赫然留记——皇明正德年制。
刘浩想了很久觉得这玩意应该值个几百万上千万吧。有人会说这玩意绝对是假的,刘浩说假的,假的也值老钱啊。原因是现在是大明崇祯六年(1633年),他现在正处于大明山东登州府境内。
刘浩觉得自己很不幸,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时代,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时代。
崇祯五年,即公元1632年,孔有德、耿仲明叛乱,兵祸山东,糜烂登州府。大明朝廷却为事拖延推诿,招抚不定。自崇祯五年起到崇祯六年,叛军连破城池十余座,村镇无数,四处劫掠烧杀,惨象不可笔书。史书载“自太守朱万年以下军民被屠三万余人”。然而,事实又何止三万,废墟遍地,白骨露野,登,莱二州为之一空。(详情见《崇祯长篇》卷64)。
面对灾荒,官府不思救济,以清查叛逆为由,严查路引,封城而据。各地富户更是结寨而守。千万难民,嗷嗷待哺却无人问及。到崇祯六年二月参将王之富,祖宽等攻克登州水城,叛军千人被俘,孔有德、耿精忠浮海而逃,城中自尽投海者无可胜数,山东兵乱随平。
然而灾荒并没结束,各平叛官军以搜查叛军余孽为名到处滋扰平民,破家无数。朝廷赋税,乡绅租税,官兵乡吏卡要,饥民以野草树皮果腹却仍不得食。
兵荒马乱,民不聊生,天灾人祸不断,富人权贵骄奢**,平民百姓或卖儿卖女,或易子为食,一个馒头就能让一个贞洁妇人献身塌前,半斗高粱米就是一个十四五岁少女的全部代价,男子只要有一口食物便可为奴为马。尘土漫漫,万物凋零,满目一片末日的景象。
如果说刚开始刘浩对穿越还有一点小小的兴奋,那么现在也已经完全被饥饿完全替代。他认为自己能活到现在完全就是个意外。
开始刘浩觉得自己是个未来人,自己能够很轻易的活下去。而事实证明,活在后世做一位三餐无忧的屌丝,相对当下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
很多时候有人说古人道德是多么的淳朴,也有人说古人是多么的愚笨不堪。刘浩觉得对这种人应该先打的他满地找牙,然后扬长而去,不需要给任何理由。至少在见财起意这个问题上,古人一点不比现代人差。
刘浩刚到此地,觉得自己应该发挥作为一个穿越人的优点。多少干点啥,赚点钱来花花。他认为这对他是信手拈来的事。刘浩来到一座豪华气派的邬堡,他准备向邬堡主人推销一部vivo手机,要价五千两白银。刘浩宣称自己是蜀地CD府的商人,来山东经商,由于受叛乱所扰,决定出售自己从南洋得来的宝物“昆仑宝匣”,筹集资金备全货物以返回CD老家,并承诺回蜀后筹备银两双倍赎回。主人在看到“宝匣”的控制方法以后,却将他乱棍打来出来。那主人指着刘浩的鼻子硬说“昆仑宝匣”是他家祖传的宝贝,却被刘浩偷了去,看在物归原主的份上,本着好生之德的原则,主家自己不予计较,如果刘浩还缠绕不清,他就要拉刘浩去见官了。
手机没了,还被打了个鼻青脸肿,出门的时候,身上的羽绒服也被看门的奴才强拔换成了一块破麻布,而且还得到了好一通羞辱。
刘浩回忆着自己的往事,慢慢的撕咬着老鼠肉,没有任何的调味品,刘浩却吃的异常的香甜。他的眼泪也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开始刘浩还想着节省食物,后来干脆大口猛嚼,和着自己的眼泪一起吞了下去。
火光变的有点小,刘浩摸了一把眼泪,用自己丢在旁边的白色棍杖刨了刨火苗,加了一点柴禾。在火光的闪烁下,刘浩看清了自己手上的棍杖是一段骨头,应该是一段成人的腿骨,腿骨上面依稀还有着几个被吃咬过的痕迹。
世道啊,该死的世道。刘浩把骨头扔在火堆上,自己躺了下来。一会火堆上就发出了一股诡异的香味。
宁为太平犬,莫为乱世人啊。
刘浩睡着了,就着火堆,带着眼泪。梦中他回到了未来,带着那对瓷瓶子,他身价千万,香车宝马,好不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