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遇袭
叶凡啃着许久未吃过的白面馒头,激动地差点哭出来。这滋味,终于是尝到了文明的气息啦!
巴图见他吃相吓人,狼吞虎咽的,好像几世都没吃过这馒头似的,不免有些同情。
“看来山里的日子也不好过。”
当初巴图见到少年时,还以为他是这山中的土著居民,有些地方就兴这个,不愿与官府打交道,就拖家带口地躲进这深山老林里,过起了闲云野鹤的生活。
只是山里的生活虽然无忧无虑,可也未必舒适,全靠自给自足,肯定啥都缺。每天都为食物奔波,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要是遇上个天灾疾病什么的,估计也就死翘翘了。
见叶凡吃得忘我,不到几口就将两个馒头吃了干净,巴图又起身从包袱里将剩余的干粮也一并拿了出来,全递给了他。
叶凡哪好意思再收,连忙摆手拒绝。不过巴图也是直爽的汉子,将干粮直接扔进了叶凡的怀里,一同比划,又指了指少年背来的大棕熊,意思大概是:和你换些熊肉尝尝。
叶凡没有再说话,默默将干粮揣进了怀里,心里却是将这憨憨的汉子记住了。
其实巴图也不是见谁都会发善心的老好人,他只对自己看得上的眼的朋友交心。眼前这少年对他胃口,不说别的,光是能扛着上百斤熊跟他们一路,这做法就很有趣,旁人还真没那么傻。
当然,小姐的话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巴图是山野村夫出生,小时候家里穷,吃不上饭他就被卖给了李府,从小当牛做马的伺候人。后偶然被发现有练武的天赋,就拜了府内的管家为师,几年下来拿了个三境武夫,当了这护卫队长,身份水涨船高,也算是光耀门楣了。
在李府有个不曾公开却广为流传的秘密,那就李家的二小姐生了副七窍玲珑心,天生就可辨善恶,明忠奸,是天生的修道种子,将来是要做那山上神仙的。
既然小姐发话说这少年并非恶人,那巴图就觉得他是个可交的朋友。既然是以后的朋友,送几个馒头又算得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里,叶凡算是正式跟着这李家的车队走了。幸运的是,这里的语言虽然和小镇里不同,可所使用的文字却大都相似。所以叶凡一路上和巴图大叔学习地方雅言,一段时间下来,倒是也能听懂个六七分。
马车里坐着的是李家小姐,正值妙龄,求学在外,这次是回家探亲。而一直守在马车旁的绿衣侍女名为绿鞘,是小姐的贴身丫鬟,别看年纪轻轻,却也已经是名三境武夫,使得一手好剑术,吹毛断发。
最让叶凡吃惊的是,那只毛绒绒的雪白兔子竟然是只价值千金的瑞兽,是那马车中的女子花了好大功夫才从一名流浪商贩那买来的,天生异香,抱在怀里有凝神静气的功效,很得姑娘家喜爱。
叶凡庆幸自己当初没有直接宰了这小家伙,不然这比帐要是算在他头上,能把这从小节俭的少年吓昏过去。
巴图递来一水袋,少年摆摆手,敬谢不敏。汉子哈哈一笑,也不勉强。水袋中装得并非清水,而是烈酒。当初叶凡没用心,结果着了道,一口下去就直接喷了出来,辣的直吐舌头,没心没肺的汉子则在一旁捧腹大笑。
巴图喝了一口,精神头十足:“男人这一世要是不喝酒,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叶凡用蹩脚的方言回道:“酒,邻居秀才爱喝,没了我去打。”
巴图饶有兴趣道:“读书人也好这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