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启城一口气跑出很远,一直到一座小桥上才跑不动了停下来。
这条石拱桥很小很短很破烂,像一个还没发育好的小孩。
小桥下面是一条环城小溪流,两岸的路灯倒映在溪水里,溪水来自城中的下水道,很脏很臭,搭上这么一条小桥,倒也挺配。
这里已经属于逐梦之城的边缘,平常人就少,再加上这个时间点,更是人迹罕至。
潘启城一屁股坐在一个桥墩上,整理他发皱的骚黄色西装。
整着整着,动作渐渐迟钝了起来。
他抬头看向天上的明月,思绪飘远…
大半年前,他还是繁荣都市中,最平凡的打工仔,但是他那时没有像现在活得这么卑微,他有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而且身边还有两个好同事,好哥们…
那天,公司特地为剩男剩女们举办的相亲party结束的时候,已是傍晚九点多了。
潘启城三人垂头丧气的从公司食堂走出来。
来自海上的风吹乱了三人的头发,也吹乱了他们的心绪。
“都是些什么人啊!个个又老又丑,明明都是剩女,却一个个装得跟圣女似的,要这要那,怎么不去抢?”
陈金不满的嘟囔。
他今年三十六了,已然获得了剩男的最高称号“齐天大剩”。他是三人中年龄最大的,经历得多,但很多东西还是看不淡。
李小白耸耸肩:“男多女少,这世道,有啥法子。你们听说过没有,某西省那边女方的开出的彩礼都十六万起步了,而且还要房要车!”
李小白今年三十,刚刚成功地从“必剩客”修练成“斗战剩佛”。
陈金瞪眼:“十六万起步?我去,怎么不去卖?”
李小白说:“就是卖啊!这可比去站街强多了,合法,没有风险。”
“靠!”
走出厂门,外面的世界灯红洒绿,夜市和高楼酒店挟道而来。
潘启城叹息一声,说:“走,去喝一杯。”
在夜市找了个廉价的滩点,叫上一箱啤酒和数串烧烤,对着月色喝起来。
一瓶啤酒下肚,潘启城诗意大发,望着天上游离的一轮满月吟起诗来:
床前明月光,凝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好诗好诗!”
李小白和陈金拍着薄板桌子叫好。
潘启城感慨万千,当初第一次在学校里念这首诗的时候,自己还是个光着屁屁的小屁孩,一转眼,现在已经是一个一事无成的老光棍了。
潘启城不由得感慨万分:“八零后九零后的我们的确是老了,曾经的我们一直在努力,不让自己活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曾经梦想仗剑走天涯,隐山野,凌风翔。笑看云烟,不为世事忙。现在活成为探俗尘炎凉事,入红尘,下沧浪,铜臭万金,屈身事斗粮。”
陈金和李小白一时被潘启城的感慨所感染,无不低头叹息。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潘启城说着说着被自己的感慨所感染,眼眶竟有些红了。
“城,别说了,来喝酒喝酒。”
李小白提起酒瓶碰了一下潘启城的酒瓶,然后吹起瓶来。
潘启城那年二十七,典型的九零后,但也已成功的升级为“剩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