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晏摸摸鼻子,无辜道:“林兄,你是不是太直接了。”
祁煜轩回:“我以为迟兄喜欢直接一点的人。”
迟晏眼神迷离,好像回忆起了什么,过了一会,才对祁煜轩说:“我从小体弱,家里的钱全部供养我了,大哥到现在还没娶亲,如果我不努力,就会没有学可上,如果我不是个‘君子’,不表现出不争不抢,也许早被有些人赶出书院了。”
说着看向祁煜轩,笑道:“我从前是迟晏,现在是迟晏,将来也会是迟晏,林兄就当我是从前装的太久,物极必反了吧。”
祁煜轩盯着他的包袱:“我想欣赏一下迟兄的墨宝,迟兄不会这么小气吧。”
迟晏摊摊手无奈地说:“林兄,你不早说,我没有留下练习之作的习惯,前几天的文章都烧掉了,周掌柜的丫鬟应该告诉你了。”
又把右手袖子挽起来,露出红肿的手腕,遗憾地说:“不巧前两天把手拧着了,现在不太方便写字。”
祁煜轩意味深长地看着迟晏的手腕:“那可太不巧了,不过迟兄,手受伤了就不要太用功,否则到了京城好不了就耽误事了。”
迟晏轻笑着说了句:“谢谢林兄的关心。”
随后两人看书的看书,养伤的养伤,不再说话。
迟晏可是好不容易才让手腕受伤,又忍着疼坚持练字,就是为了这一刻不被验字。
222问:“宿主,你要是好了他又会让你写字的。”
迟晏摸摸肿胀的手腕,说道:“那不让它好就行了。”
222不知道迟晏要做什么,只觉得宿主又要伤害自己了,可是不知道怎么劝他,又问起别的问题。
“宿主,你真喜欢那个女人?”
迟晏想想昨晚收进包袱的那条纱巾,反问222:“我也是个正常男人,喜欢那样的女人不是很正常吗?”
222结结巴巴地说:“可是你只见过她一次……而且……而且她还是……”
迟晏接着它的话说完:“而且它还是楼里的?”
222没说话,也算是默认了。
迟晏是真的对红姑娘上了心,这个女孩和他以前见过的所有女孩都不一样的,迟晏能看得出来,那个女孩是极其聪明的,聪明的女孩子懂得利用美貌来保全自己。
以后的路上,祁煜轩没有再试探迟晏,两人像普通朋友一样聊天,祁煜轩发现,迟晏懂得极多,而且见解深刻,越发欣赏迟晏,并暗暗盘算,如果迟晏真的像他说的那样是个普通书生,那自己就是赏他个滔天富贵又何妨。
迟晏看起来是在认真看书,实则在心里和222又对了一遍原主上辈子的行程,上辈子原主在这个时候也走到了临远县,然后天将暴雨,商队遇到山体滑坡,原主拼命救下祁煜轩,取得了对方的信任。
迟晏算算日子,应该就是两天后,活动一下快好了的手腕,合上书看向马车外,等到两天后,唯一的缺漏也会被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