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阿兹尔嘴角一翘,奥姆也兴奋道,“真的有?!”
阿兹尔指了指自己的左眼。
“什么意思?”汪伟上前打量一看才发现,阿兹尔的瞳孔变成了金色。
“失传几百年的神器,黄金之眼,没想到会在这里。”阮媚儿皱眉眉头,感慨道。
“什么?这是神器?!”汪伟感到讶异。
“它是天石经过百万次捶打后精制而成,轻如鸿毛,薄如蝉翼。本为卜祭族所有,但突然有一天,他们全族几百口人,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这件神器也就没了下落,不曾想,竟会遗落在这个岛上。”阮媚儿继续解释。】
【“我靠,这么说一定是个好宝贝咯,那那那,你太不要脸了,竟然私吞。”汪伟指指点点地看着阿兹尔,眼里满是羡慕之情。然后说到宝贝,他忽然想起,自己在蜥蜴怪那掳了不少,可掏出来一看,全是石头,“靠!”
奥姆:谁叫你不主动喝下那瓶毒药?
汪伟:我们是猜拳决定的,所以怪我太聪明咯?
“好了!这里臭死了。”阮媚儿示意离开。
“那条是我们的船吗?”肖心肝指着远处的海面。
奥姆:不然呢?
就在他们朝船走去时,一个人从天而降,哄得一下落在了他们的船上。嘎巴一声,能清楚听到船裂开的声响。
“王八蛋,你是谁?敢踩老娘的船。”阮媚儿气愤道。
对方掏出一瓶酒,“一个无忧无虑的小村庄中,生活着一个天真烂漫的六岁小男孩。有一天,他一如常往地出去玩,”
阮媚儿他们莫名其妙地看着那人喝了一口酒,然后他继续说,“游戏中,他和一个女孩子起了争执,然后两人打了起来。女孩抓破了男孩的下巴,男孩哭着鼻子,回家寻求父母的安慰,然后为他主持公道,出面申讨。但没想到,父亲却给了他一巴掌,还警告他,打架没赢,要么在外面哭好,装作什么事也没有,然后回家;要么回家拿起木棍,再打回去,木棍不行换菜刀,菜刀不行换斧头,哪怕头破血流,身首异处,但就是不能哭,哭了,就说明承认自己弱小,承认自己彻底输了。
小男孩记住了父亲的话,他从厨房拿起一根木柴,又打了回去,结果把那个小女孩吓得落荒而逃,从此见了小男孩都绕道而行。”说着,那人昂起下巴,的确有个不起眼的小伤疤,“我就是那个男孩,我的名字叫凯兹!”
这段开场白不可谓不精彩,但帅不过三秒,船裂成了两半,开始沉入海中,这让凯兹有点慌。而更让他措手不及的是,一个丰满的女人飞了过来,握着拳头,朝他的脸庞挥来。不知道为什么,凯兹的脑海里想起了当年的那个小女孩,但当拳头打在脸上时,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而此时,阮媚儿正好怒喊着,“老娘的名字叫爸爸。”
随着一声巨响,凯兹犹如一颗炮弹,炸入水中。
“现在船没了,怎么办?”肖心肝泄气道。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远处忽然出现了一群身影,骑着海马,浩荡而来,他们就是赏金猎人团。
凯兹从海里浮了起来,它的海马叹了口气,然后把他叼到了自己的背上。
“凯兹一拳就被搞定了?”一位占卜师打扮的赏金猎人立马开始冥想,“恩,这趟生意不合算。”于是他掉头跑了。
“怂货!”
“那你先上。”维京猎人席仑调侃道。他当猎人的目的完全不在赏金,而在以合法名义折磨犯人。所以席仑有个外号,叫血鹰。所谓“血鹰”就是将人背部的肉剔除,使之能看到前胸的肋骨,然后再将肋骨一根一根反向折断,摆出老鹰的两个翅膀。为了让这只老鹰“活起来”,维京人会在不伤害气管的前提出下将肺泡拉到两个翅膀之间,如果要让“血鹰”飞的快点就再撒上一把盐。整个过程被害者都是处在活着的状态,为了不让受害者过早的死去,维京人经过钻研,用大量珍贵材料配出一种汤药,会保证受刑者在整个儿过程中不会死去。所以席仑的残忍,在猎人圈甚是出名。
“好!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是斯巴达人!”回话的人叫潘森,号称斯巴达最后的勇士,他拿着盾牌和长矛,下蹲蓄力,然后一下跳到了阮媚儿他们面前。但刚一落地,他的身体不自主地颤抖一下,声音也变得女人了,“怎么这么臭?哎呀,好多尸骨,脏死了!”说着,赶紧跳到了海里。
“哎~,他的洁癖症又犯了。”这次开口的,是位一头卷发,穿着蓬蓬裙,踩着高跟鞋的英格兰人,剑豪菲奥利。】
王杰:你确定不是认怂逃跑的借口?!
【虽然是个男人,但长得比女人精致多了。菲奥利是位公爵,他的爱人在将要嫁给他的前一天遭人残杀,为了追查凶手,他走上了赏金这条路,“剑气,三式,刺!”只见他把手中的剑轻轻向前一戳,海面上立马划开一道口子,延伸向汪伟他们。
阮媚儿则不慌不忙,等剑气快到时,一拳下去,把剑气打歪向左边,正好击中刚苏醒过来的凯兹。于是哄的一声,凯兹又砸进了海里。
菲奥利收回剑,然后朝阮媚儿行了俯身下蹲礼,接着就离开了。
“喂?什么情况?”一位赏金猎人问道。
“她不是凶手。”
“你怎么知道。”有人提出了嘲笑的质疑,认为菲奥利是借口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