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地狱(2 / 2)温雪煮青梅首页

那年大娘指着她的鼻子骂的话,她都还记得。

她的故乡,是遥远南方一个富庶的村子,叫做金燕村。村中有两大姓,一曰金,一曰燕。她家是燕氏一脉的大户,也因此,她爹得以从城里娶来一位漂亮的二房,也即是她的娘亲。

她是她爹的第二个孩子,她之上有一个哥哥,是大娘生的,下面有一个弟弟,也是大娘生的。大娘倚仗着两个儿子,在家里从来都是横着走,而她的生母则处处要受大娘的欺负,生下她没两年便过世了。

失去了母亲的护佑,她从小未少受冷眼与欺凌,家中除了哥哥向着她,再无人将她放在心上,包括她的亲生父亲。但这都不算什么了。

她七岁那年,也是现在这般临近中秋的时候,她的弟弟被所谓的火神选中。神使在她家的院子里用鲜血画上了一只巨大的眼睛,在她弟弟的床上洒满了黑色的玉簪花,在她家门外留下了一盒作为神的馈赠的财宝。而相对的,收到神的馈赠的人家,要在中秋当晚献上被选中的孩子以表达对火神的敬意。

那天,大娘在屋里哭喊叫骂了一整日。

她居住的那一带有一个传言,说是火神每年要带走两个孩子,如果哪家的孩子被选中了却没有献祭,神就会让厄运降临在那个家族头上。这里所说的厄运,是说火神会赐死整个家族。

燕晴煦记不得这个传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传的了,只听说最初是没有人相信这个传言的,当他们在家里看到火神的标记时,只当是心怀不轨人的人做的,而没有按照要求在中秋当夜将孩子盛装打扮、由二十名族中男丁送到指定的地方。然而,中秋佳节后的清晨,人们看见,那些被火神选中却没有献上孩子的家族,全族的人都死在了家中,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在村子里久久不散。后来官府插手查办此事,到头来也未有结果。

自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于违逆火神了。纵使被选中的人家再不愿意交出孩子来,他们的同族为了自己的性命,也会逼迫他们把孩子献出去。每到八月十五中秋佳节,岭南一带的人们所想的不再是如何共度佳节,而是人人自危,祈祷火神不要选上本族的孩子,至少不要选上自家的孩子。

而就在她七岁的时候,这位毫无仁慈之心的神明挑上了她的弟弟。同族知道了此事,纷纷到了她家,名义上说是探望,实则是施压,让她家老老实实地把她弟弟送去献祭。

她的大娘自然是不愿意的,她在家里叫骂,用扫帚赶走那些到她家探望的亲族。在看见燕晴煦的时候,大娘发疯一般的大叫:“凭什么是我的儿子!为何你这个小贱人还能继续活着!为何选了我的儿子,而不是你这个白吃我燕家粮食的赔钱货!你这个贱人生的赔钱货!”

年纪尚幼的燕晴煦一本正经地纠正道:“大娘,我姓燕,你不姓燕。是我燕家,不是你的燕家。”

大娘抬手给了她一巴掌,说:“女娃子不是赔钱货是什么?白白养到那么大,到底还是成了别人家的。”

燕晴煦想说那大娘你是不是也是赔钱货呀,但是她被打怕了,不敢再说话。接着,她就看见大娘盯着她笑了起来,笑得她毛骨悚然。后来她知道了,那个时候,大娘是想到了可以用她这个赔钱货扮成她金贵的弟弟献给那劳什子的火神。也就是,让她代替他弟弟去死。

等到她知道此事时,全族都已经知晓并且同意了让她替弟弟去死,那以后她想,大概是她父亲给全族的亲戚许下了什么好处,才令半个村子燕姓的人都对代替之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且缄口不言。瞧,同样是亲生的骨肉,她的父亲为了能让自己的一个孩子代替另一个孩子去死,竟然买通了半个村子的人。看来,虎毒未必不食子,手心手背也并非都是肉。

家里唯一的爱护她的大哥,迫于全族人的压力再也不能保护她,只能默默抱着她流泪。他悄悄把父亲给他的传家宝当成护身符送给她,期望着那对小小的墨玉燕子吊坠能驱走火神——当时哥哥是这样同她说的,她也这样相信了。多年以后再想起这一段,她想,哥哥大概只是想将他所拥有最珍贵的东西送给她,以减少他自己心中未能保护她的自责。

她和弟弟相差不过岁余,她又一直没什么好东西可以吃,故而长得身形矮小,与弟弟倒是相似。中秋那天,大娘悄悄地把她打扮成男孩,用花椒炸出的浓烟熏哑了她的嗓子,让她不能向火神讲明真相,然后装模作样地哭泣着送她上了通往死亡的小轿。

她还记得,那轿子上装饰着红色的布条,布条在夜风里飞扬起来,让她想到火神烧着火苗的长舌头。平日里看似和蔼的叔伯、堂哥们抬着那顶模样骇人的小轿,用怜悯的目光送她上轿,送她上路。她像是掉进了冰窟窿,周围曾经熟悉的一切都变得陌生、飘忽、扭曲。她想哭,一发声嗓子却撕心裂肺地疼,她只能张大了嘴巴无声哀嚎。

地狱。

这是她对那个被称作为“故乡”的地方最后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