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二章,你是我的大侠(1 / 2)戒烟记事本首页

他很小的就有一把竹刀和一件花布的斗篷,他梦想着有朝一日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在他的眼里,对与错,黑与白都泾渭分明,从来都不允许眼睛里有看不惯的东西,为此,他从小就被孤立,总有人嘲笑他懂什么武侠,什么是大义,就是这样的武侠梦,让他极为感到孤独。

那时,有个孩子跑过来对他说他被人欺负了,让他去帮忙,他二话不说,抄起家伙事就跟着那人跑去。

三下五除二朝那孩子的脸上蒙了一拳,到最后,大人们找上家来,他还大义凛然说道我做的,我承担。

可笑的事,被他打的那个人才是被欺负的人,而来叫他的人才是坏孩子,那天被欺负的那人反抗了,那坏孩子就怂了,就来找他帮忙出气,这倒好,弄得个是非颠倒黑白不分,还得赔上一点医药费和父母的一顿打。

被父母料理过后,他为了弥补被他打的人,主动和他要成为朋友,经过好长时间的努力,那孩子同意了。

这种事,他没少干。所以,他成了村子里头最有名的坏孩子。

“英雄哪没有看走眼的时候!?”他自我安慰着。

不过,他也有干了好事的,比如老王家的狗咬了老李家的鸡,他就把老王家的鸡抓到了老李家的鸡窝里。很多人猜不到结尾,结尾就是老李家鸡窝里的鸡都逃到老王家去了,那只鸡拐跑了全部的鸡。

都说大人的世界里没有对错,小孩才分对错,这句话很有道理,但仔细揣摩后又感觉哪里不对。

他长大后才稍微明白了一些,看着很多人看待对与错,黑与白,善与恶都被他所站立的方寸之地与不用伸手去抓就会被千丝万缕的关系网缠绕后搅成了灰色。

小孩的对与错的范围太小,所以比较能分清楚,而长大后的对与错牵扯的东西太多,中间穿插着各种拐弯抹角的登场的角色代表的利益,他想要的快意恩仇根本没有一块方寸之所种养,他原本想结交的江湖朋友却不知从何而来,从哪去寻找,他的江湖太大,他显得无比渺小,他刻意孤独寂寞,自然也真的孤独寂寞了。

他抽着烟,看着这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看谁都不是英雄,这样的他自然也不是英雄,虽然他自认为是侠之大者,可以利国利民,可两手空空,身无长处,从何利国利民呢?他迷茫了。

他想翻越那不高的城墙,潇洒的落入人群,可墙根的一块青苔就足以让他缴械投降。

在好长的一段时间里,他的侠没有了,但随后的一段时间里突然又有了,他发现在他这个年纪的人讲的就是哥们义气,他加入了一个自称城西浩南的人组成的队伍,这个队伍里基本上都是十五六七岁的人,就是这些人组成了学校里最为神秘的组织,他们用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思想把书包扔进了将来会悔恨的柜子里。他们上下课和其他同学没什么两样,只有在放学或者在操场时才会体现出来。

放学后,他们有钱一起花,有烟一起抽,有酒一起喝。虽然几个人凑一块的钱不足百元,那烟根本没吸进肺里,酒呢,能喝的也就两口的量。

他们有组织信条:锄强扶弱

确实,他们做了几件事值得赞赏的,,比如班级里有同学被别的班被欺负了,他和他们就给这位同学讨回公道,比如学校门口有人找班级里的同学麻烦,他和他们也会及时出现,还有,就是班里的女同学是他和他们保护的对象。

周末,他们经常会约在这条街上三五成群的走着,他们的脚步踏着那江湖义气的歌,抽着动作帅气的烟,驮着背,耸着肩,目空一切走在这周末的街道。

这形象突然被一位来买菜的教导处主任给‘整风’运动了。走路也没节奏了,烟第一时间灭了,腰板也直了。他们被教导处主任的一句问候逃的逃跑的跑,这一句话极其富有威慑力:作业都做完了?

美其名曰的江湖义气被世俗间的一本作业本打败了,现实就是这么骨感。

他写好了作业,开始冥思苦想,江湖在哪里呢?

江湖其实是有的,只是,他年龄太小,又有‘学校’这个坚实铠甲保护着他,帮他打退了不知多少江湖险恶的攻击。

他偷偷点起了烟,突然间感觉江湖里的侠肝义胆又回来了,不过这种感觉随着一阵敲门声和慌乱的打开窗户给吹散了。

他毕业了,参加了工作,他很兴奋,终于可以闯荡了,他不知道,他急着脱去的铠甲很难有机会再穿回去了。

他是幸运的,他即将穿上真正的铠甲。

他高中毕业,原本即将跟着亲戚去做点生意,就要出发的前几天,他看到了电线杆上红色的标语,原本就想练武的他终于看到了期待已久的召唤,他想去试试看,这一试还真让他成了。

胸前的大红花就是他的护心镜。

当兵苦那是头两年的事,之后他成为了老兵,习惯了军营的生活,也战胜了自己。

他酒量大增,并不是他好酒,是因为这东西可以抵御北疆的严寒,也可以让战士们的赤诚之心不冷。

他变得更加坚强,只是会在大年三十的电话里哭几声。远离家乡的这里确实想念家乡的亲朋故旧,他哭基本上都因为家里人的一句话“你要好好的回来!”

等他吃上了饺子,重新握起了钢枪后,站直身子看着着茫茫戈壁,那一时的情绪就被保家卫国才是大侠风范给取代了,他手中的钢枪就是他的剑,他的军装就是他的斗篷,他的心装着侠肝义胆。

多年后,他退役了,他不像其他人一样流下泪来,他知道,从此,招必回,战必胜。他把他的侠捂在心里,融进了血液中。

他回到了家乡,小时候被他打的那个孩子听说他回来了,就急忙跑到他家里来,问他想不想和自己南下做生意。他同意了,把退伍津贴分了一些给了父母,其余的就带上作为做生意的资本。后来那孩子提到了一位女孩,这位女孩原本就是他们的保护对象,那女孩天资聪慧,身姿曼妙,五官清秀,他从小就喜欢她,只是他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就也没多想,最主要的是他的侠肝义胆却败给了难以开口的一句追求。

那女孩曾是十里八乡的天之骄子,却在一次意外中失了二十年求学积累的智慧。

女孩在大学即将毕业的前期,原本已经放弃考研打算步入婚姻殿堂的她,有一次未婚夫家里洗澡时脑充血,等她抢救后醒来她的智商回到了小时候。

他问他,她怎么样了?他摇头说她懂礼貌,见什么人都会热情地招呼,这样也挺好,也没什么烦恼。他知道他喜欢她,所以说得尽量委婉一些。

他灭了烟,半天没有说话,他想保护她。

她出事之后,未婚夫来过一次,送了一些钱财,并把婚约单方面取消了,送来的这些钱财算是安慰双方的一种镇定剂。

她还是和他未婚夫打招呼,并给她倒茶,让他吃些点心,来的就是客,只是她不知道,他已经离开她了。她到现在也再没见到过这位往日把自己捧上天的未婚夫。

“我不能跟你走,我想留下来。”他说。

“你是真的喜欢她还是可怜她?”他问。

“我不知道,我不想离开这里。”

“她已经那样了,就不要打扰他了。”

“我知道,这些钱你拿走,算我入股,至于多少股,你说了算。”

“我爸在那面有厂,不用你的这些,我就是想你和我一起去,职位都帮你弄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