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今天骑着它去杀妖魔………”
一旁的林墨殇已经转过头去,装作不认识林海。
刚出门,骑着小毛驴,林海就唱了起来,而且唱的贼难听,林墨殇都后悔认识这个大哥了。
“小弟啊!去买一点烧饼,尝尝味道。”
越是怕什么,就越来什么。林墨殇已经转过头去了,可是林海居然喊起来了,而且还让他去买个烧饼,尝尝鲜。
看着街道上的行人和小贩,林墨殇感觉自己一世英名,尽丧于此了。
“………唉!”
林墨殇纠结许久,叹息一声,坐在马上买了一块烧饼。
林海拿起烧饼就吃了起来,还问林墨殇吃不吃。
林墨殇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城的。
你说说,如果说是平常,无需如此。可是由于林海唱的小毛驴太难听了,林墨殇就感觉丢人了。
“小弟啊!你的脸皮实在是不厚。”
出城之后,林海看着林墨殇,淡淡的说道。
对于林墨殇而言,居然害怕丢人了。
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可是弱肉强食,只要你的拳头大,一切都不是问题。
可你只是一个普通人,可能每天都在丢脸。
林墨殇身为富家公子,而且一直以来都是顺风顺水的,现在猛地出现这么一件事,就已经感觉丢人了。
可是,林海吃着烧饼,骑着小毛驴,唱着小毛驴,悠哉悠哉的就出来的,这就是境界。
其实,主要还是那个世界的林海,已经习惯了这样。
只要你有钱,不管你是乞丐还是碰瓷的,都是大爷。
就好比,穿上乞丐衣服,你就是乞丐,钱挣够了,脱下衣服,你就是富豪,有钱人。
碰瓷的也是一样,那么多的人围观者,很多人都知道那就是一个碰瓷的,可是根本就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碰瓷者,拿走了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
这个世界,自然也是如此。白天的时候,你可能是翩翩公子,儒雅典范,可是到了夜晚,你确实一个色魔,**。
可是你的实力强大,前来替天行道的,都不是你的对手,自然就没有人知道你的秘密。
可是这一切,对于林墨殇而言,没有接触过,也不知晓黑暗,自然感觉丢人。
虽然林海骑着小毛驴,唱着小毛驴,可是有人笑吗?没有。
虽然眼光中,可能透露出笑的意思,可是敢笑吗?不敢。
小毛驴虽然是毛驴,可是已经透露着一丝的非凡,奔跑速度自然是不慢。
至于林墨殇的宝马,自然是一匹日行千里的好马。
只不过是几个时辰,两人就已经到了妖魔出没的村落。
据说这个村落的人,全都被那个妖魔吃了。
两人踏入村庄中,果然看到里面荒无人烟。可是却有一缕缕炊烟升起。
“大哥,这是怎么回事。这里居然有炊烟升起。”
林墨殇看着出现的炊烟,一脸愕然的说道。
“小弟,你这就不懂了吧!我俩是什么人,前来斩妖除魔的,这里自然还有其他准备斩妖除魔的人。毕竟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知晓这个妖魔。”
炊烟升起,林海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时候小弟问了,就随便胡诌了过去。
“嗯,确实。”
林海两人骑着马和毛驴向着炊烟升起的地方而去。
到了地方,果然看到上面正烤着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