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红绿灯路口,等着绿灯,他正在考虑要去哪一家酒店比较合适。
“隔壁的旅馆挺便宜的,不过好不容易捡到这么极品的货色,不去一个好一点的酒店好像说不过去。”正在思考着,这个时候,他的又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朋友,这是我女朋友,你想干嘛?”来的人正是秦轩。
他刚才一转头拿了酒,正想要走过去,就看到黄初瑶刚才坐的位置空掉了。
他赶忙跑了出去,问他旁边一个人:“大哥,你知道刚才那个座位上坐的姑娘你去了吗?”
那人看了看秦轩一眼:“你来晚了,他已经被小三儿带走了。”
秦轩疑惑:“小三儿?那是谁?”
那人瞟了秦轩一眼,却也没有再看秦轩,而是眼睛继续在酒吧各个地方的座位上扫来扫去:“小三儿是新来不久的捡尸的,他娘的,这个人狗屎运还是真的好,才过来一会儿就捡到了那么正的货色。”
秦轩暗道不妙,看样子黄初瑶是被人带走了。他赶忙问道:“大哥,你能告诉我小三儿是往哪个方向走的吗?”
那人又不太说话了,显然他知道干他们这一行不太光彩,不太想跟秦轩聊天。
秦轩想了想,从钱包里拿出一千的现金,塞到那人手里:“大哥,那个女孩是我女朋友,我们吵架了,所以她一个人在那里喝酒,我一直看着她,可是刚才一转眼她就不见了,大哥帮帮忙,这点钱给你买点好的烟抽。”
看着手上的一千块钱,那人的眼睛都发亮了:“这怎么好意思呢。”但是说着,还是把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我刚才没注意看他是往哪里走的,但是他一般会去正元宾馆,就是出门往右手边走,大概两公里吧。”
话音未落,秦轩就从门口冲了出去。
精神力疯狂的集中在眼睛上,写轮眼,开启。
作为有洞察作用的眼睛,写轮眼也可以让自己的视野范围再大一点。
出门右转,写轮眼上的勾玉疯狂转动,秦轩的视线随着这条路一路直线看去,果然,在红绿灯路口那边看到了黄初瑶,她此时正在被那个被叫做“小三儿”的男子扛在背上。
而后,秦轩的速度开到极限,一公里出头的距离,不到半分钟,秦轩就到了那个小三儿的身后。
还好此时街上已经没有多少人了,也没有人注意秦轩这边,不然秦轩的速度足以惊到一堆路人。
听到秦轩的话,小三儿非常不爽:“兄弟你混哪的啊?出来捡尸就说捡尸,还是你女朋友,我信你个头,我捡到的,今晚就是我的了。”
说着,把头转了过去,就不想再搭理秦轩。
他的头刚转过去,就感受到了一股无法反抗的大力,把黄初瑶从他的背上拿了下来。
“你?兄弟你混哪的?在这里敢这么嚣张?”
秦轩这个时候再也没有一开始的好说话了,他只从嘴巴里淡淡地吐出一个字:“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