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漓歌早上走地匆忙,没吃早餐,此刻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拿起筷子就毫无形象地急忙吃起来。
塞了几口,方糖和大熊两个人也一前一后打完饭过来了。
看到宋良宵旁边的位置还空着,方糖眼睛顿时放出光芒,不厚道地示意大熊,“你你你,去别处坐!”
大熊懵了,视线扫过她和姜漓歌,嗔怒,“行,记住你们了,重色轻友二人组。”
“快走快走,说什么都改变不了你落单的命运。”
方糖把人赶走,笑得像个傻子一样对宋良宵娇羞道,“你好,我们又见面了,我叫方糖,和你是一个班的。”
“真巧啊。”
“是啊,我也觉得,嘿嘿!”
宋良宵没再接话,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四个人相对而坐,皆沉默不语,和食堂闹哄哄的氛围形成强烈的反差。
姜漓歌咬着筷子偷瞄方糖,没想到,她今天说撞到的人就是宋良宵,世界可真小,不,应该说,她们学校可真小。
低头看盘子里一堆绿色的青菜,她惆怅红烧排骨怎么只有三块,还不够塞牙缝,两三口就下肚了,她还没仔细品尝是啥味道呢!
眼珠子轱辘轱辘转,最后把目光停留在右边的餐盘上,那里还纹丝不动摆着几块肉,色泽红润,格外诱人,她嗫糯道,“宋晚桥,这个肉,你还吃吗?”
宋晚桥:……
他还没开始吃好吗?什么叫还吃吗?
看她可怜巴巴的眼神,他轻轻叹了口气,一块一块夹进她盘子里。
姜漓歌看他慢条斯理的动作,忽然想起了那句经典的广告词:快到我碗里来。
宋良宵的手微微一顿,被宋晚桥这个举动震惊了一下,看来这个女生对他的意义真的很不一般。
他澄澈的眼眸带着几分温度,似有狡猾的光芒闪过,轻轻开口,“同学,你爱吃红烧排骨啊?”
姜漓歌想说,她不止爱吃红烧排骨,她喜欢吃所有的肉类,除了肥肉,鸡鸭鱼肉,她统统来者不拒,秉持着海纳百川的度量。
可她还是矜持地点点头,什么都没说,他和她不熟好吗,怎么一直追着和她讲话。
她自认为姿色平平,放在人堆里刨个几天几夜,不管是用铲子还是锄头,甚至是挖掘机,都发现不了,应该不符合他所述的爱好。
“我的这一份也给你。”
宋良宵边说边朝盘子里夹肉,准备伸过去的过程中却被人挡住了筷头。
宋晚桥没理会他,冷着脸对姜漓歌道,“吃多了不好。”
姜漓歌讪笑,虽然她很想吃,但是无功不受禄,她今天可是帮宋晚桥擦了桌子和凳子,所以算是有功劳的。
况且,宋良宵没看到方糖不太对劲的眼神吗?他这是要破坏人家的闺蜜情谊吗?好居心叵测。
“说得有道理,不用了,我吃饱了,谢谢!”
她扬起一个礼貌而不失尴尬的笑容。
“给我吧。”
宋良宵仿佛还沉浸在姜漓歌拒绝的悲伤中,没防备方糖主动要求,一时微愣,随即对斜对面的人道,“松开吧,同学。”
宋晚桥利落地挪开筷子,继续埋头吃饭。
看着盘子里多出来的几块肉,方糖心满意足地吃起来。
姜漓歌挑着搭配的几根青菜,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又听对面的人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啊?”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就感觉衣领被人拎了起来,一道不容置喙,带着清冽的声音落下来,“我们去别处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