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之山立即就叫人从账房提了500两银子出来,交给了冯三,道:“关于这件事情,还希望官爷能够帮我从中斡旋一下。”
冯三点零那500两银子,道:“好好,这件事情就包在我身上,告辞!”然后就离开了。
他走之后,赵之山恨恨的往地上吐了口唾沫,骂道:“什么东西!”然后就忍着心痛继续做自己的事情去了。
冯三得到了好处,自然不会把赵之山给供出来,不过这件事情还得有个结果,不然的话陈敬业是不会给自己后续那100两银子的,所以他只好把找到的那个纵火犯狠狠的揍了一顿,告诉他不许把别人咬出来,就他自己承担责任,还承诺会帮他照顾一家老,绝对不会让他有什么事的。
那个人听了之后连忙答应了,因为火确实是他放的,他就算是再怎么样也逃脱不了罪责了,既然对方都提出这么优厚的条件,他当然只有答应的份儿了。
之后冯三就让水红告诉陈敬业,案子已经破了,人也抓到了,叫他有空到衙门去一趟,两个人对质一下,水红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陈敬业,陈敬业听抓到人了,第一时间就赶到了衙门去见冯三。
在见冯三的时候,他的心里还有些忐忑,怕冯三是随便找个人糊弄他的,但是到了大牢里见到那个人之后,他第一感觉就是纵火的就是这个人,他直觉这个人就是那晚上逃跑的那个人,因为那个人在看到他的时候,目光躲闪,一副心虚的样子。而且一看那个饶长相就是挺猥琐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冯三对陈敬业道:“就是这个人,当晚上就是他到你们的饭馆去纵火的,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他,他不敢不对你实话的。”
陈敬业仔细的打量着那个人,发现他并没有受到什么严刑拷打,只是脸上有几处淤青,便点零头,问那个人:“到底是谁指使你去我们的店放火的,他给了你什么好处?”
那个人叫赵四,是一个流氓混混,平时就是靠帮人家跑腿儿或者是做打手之类的混碗饭吃,有时候还会帮人家看家护院什么的。如果有人想收买他们去报复别饶话,只要价钱给的高,他也会去做,这次他就是被赵之山收买,去烧“红红火火烧烤店”的。
本来他选在那个时候是万无一失的,谁知道那个店里的人那么走运,居然有人半夜起床,然后发现了他的意图,他一听到有人声就吓跑了,不过在走之前他还是把火给点燃了,只可惜那火很快就被陈敬业给灭了,并没有造成什么损失。
逃回去之后,他正想带着赵之山给他的钱到哪里去躲一阵子,就被冯三的人给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