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每年都招好多毕业生,我看你还挺好的,不如你毕业了来我店里画吧,我给你包住宿!”
“谢谢你,我会考虑的。”
没赚到一分钱的爱卿兴意阑珊地返回学校,地铁上,千玫给她发来了信息
“晚上大叔约了几个朋友吃饭,你跟我一起去吧,见识一下也没关系。”
爱卿想了想,回复:“都是多大年纪的,会不会很老?”
“三四十吧,毕竟你知道的,一般成功男人都有这个岁数。”
爱卿陷入了矛盾,一半想,一半不想。不想是因为她不愿与世俗同流合污,毕竟她是保守且清高的另一方面的“想”呢,若是真有一个未婚单身、且品性不错的人扶持她一把,那么她是不会排斥的。
“那就先去看看吧。”
她打完这几个字,心想:我这次豁出去了!
周六的晚上依旧下着小雨,这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下起雨来没完没了,就像千玫那张喋喋不休的嘴,怎么都停不下来。
“哎呀!你穿我的衣服去,你那些都不是什么牌子你好歹画个淡妆啊,头发我帮你卷首饰呢,手链项链什么的带上”
爱卿叹气,“我要是穿得那么好,还要去高攀?这里不是,不是先敬罗衣再敬人的。”
她知道千玫最喜欢去,先前一次还带着几十万现金,让保镖提着,大摇大摆地去逛名品店,尽情显摆自己的贵气。
可是,在鹏城呢,穿成什么样的人都有,开阿斯顿马丁的也许穿着塑料凉鞋,一身背心大短裤、几天不洗头的妇女,也许是整栋楼的包租婆总之,鹏城本地的有钱人不爱从形象上彰显奢侈。
爱卿今天穿得很一般,也不是说一般,如果她走进街头人群,那一定是比较漂亮、引回头率的,但在千玫这种见惯场面的小富婆来说,真的十分普通。
爱卿不管了,抱着只是“去看一看”的心态,上了千玫家大叔派来的车,直达“中意你”海鲜餐厅。
“中意你”是明星开的餐厅,楼上设有高级包房,千玫领她走上那朱红古典风格的楼梯时,楼上正好哗啦啦地下来好几个人。
她俩识趣地退到一边,让他们先下。
爱卿抬眼,见到那个走在最前头、西装革履的男人:又高又有气势、约莫三十岁,戴着一副黑框细边眼镜,很是斯文,还有一股成功人士的气质在他身上加持,显得社会地位甚高,另外爱卿觉得他有点眼熟。
待一行人下了楼,千玫小声地告诉她:“你看到最前面那个人了吗?秦风的,叫秦葟的,哇塞!十个大叔都没他一个人有钱,他家里几代都是做汽车的”
千玫的声音太小,且断断续续的,爱卿听得不是很清楚,不过她可以肯定,那个男人一定很高冷,也很睿智,他是断断不能容忍身边有人算计他的。
所以,像她和千玫这种小角色,他一眼没看,直接扬长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