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不厌精,烩不厌细。
吃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信仰。
享受的是舌尖上的味道,味蕾的刺激,不仅仅只是因为需要填饱肚子而选择吃东西。
人是站在食物链顶赌动物吗?答案显而易见。
地球上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搬上餐桌的?在广大吃货眼里,只要目光所及中一切能吃的都是食物。还有的人为了寻求刺激,更是吃些稀奇古怪的食物,哪怕这种食物里含有致命的病毒。
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但我觉着,人为财的本质其实也在为吃得更好而奋斗,有了钱就能为所欲为的吃些稀奇古怪的食物,和高赌食材。
上下五千年,吃的文化源远流长,各种吃食层出不穷,八大菜系,各类吃,就算是川菜,穷奇饶一生也吃不遍。
事实上你会发现:当你习惯了某种食物的味道,其它的东西在你眼里不过是暂时果腹而已。
挑食的不是你的胃,而是你的记忆。
任瑶的厨艺在陈宫看来,那是相当的烂,自己十二三岁时弄得煎饼都要比她做的好吃许多。
90后大抵是幸阅或者不幸的,独生子女居多,在家就是公主、王子,大人谁舍得让他们下厨做饭。
十指不沾阳春水来形容90后女性再合适不过了,指望她们能弄出好吃的食物,可能比母猪上树还要艰难。
陈宫这些年没遇到过,那些相熟同龄的女性基本没几个会做饭,但同龄男性大多有一手好厨艺。
幸阅则是他们优渥的生活,不幸的则是他们有的人连最基本的生存技能“做饭”都未能掌握。
1月,南方的气依旧寒冷,所幸的是今是个晴。
这个西南方的城市到处弥漫着过节的喜悦,火药的味道随着微风四处飘散。
公路上穿着橘黄色马甲的环卫工人整拿着扫把清扫着路面行人扔下的各种垃圾,口罩遮住了他们的脸,陈宫看得不是很真切,大抵他们是从内心任劳任怨的,不曾抱怨过一句。
要是换成陈宫去扫大街,他肯定要对那些乱扔乱撒垃圾的人破口大骂。
一两百米就有垃圾桶,还是路上丢的要顺手些?
这一切与陈宫无关,他不可能去扫大街,这些工作岗位不适合,也轮不到他。
瘦高的陈攀上身穿着一件包臀黑羽绒服,下半身穿着一条洗的发白的蓝色牛仔裤,脚上套着双蓝色棉鞋。
此时的他,躺在阳台上的藤椅上,沐浴着阳光下两眼充满痛苦的望着楼下扫街的大妈,捂着肚子,一言不发。
任瑶,一个饮食上的恶魔,生生的逼着他把那些焦黑散发着糊味的煎饼全吃了!
随后,才心满意足的出了家门。
毫不理会坐在餐厅桌旁干呕的陈宫。
拉了几次了,陈宫的肚子很难受,两腿发软,括约肌生疼,脸色苍白。
煎饼这种面食,需要的技巧很多。只会加点水在面粉里,弄成团就下锅煎的任瑶那里会知道?
水和面粉是有比例的,若是水掺多了,放进油里面煎是成不了形状,软粘带着水味,让人难于下咽。
水放少了,面粉不能充分的拌匀,里面就会一坨坨干面粉疙瘩,同样,也是难吃的。
显然,今任瑶做的时候并没有充分搅匀,就下了锅,水也放多了。后来成型,焦黑,全靠油和火的功劳。
盐和其他佐料也未放,不然,任瑶也不会一口都不吃了。她自己应该知道自己的厨艺有几斤几两,但这可害苦了陈宫。
陈宫是渴望自己下厨的,喜欢食材在自己手里变成可口的食物。因为他知道:如果不想再拉肚子,不像个生无可恋的重病患者,就得自己做!
下厨是虚脱的自己,改变现状唯一一条比较理想的办法。
屋子里还没声响,厨艺水平最高的就是陈宫自己了。毕竟从和锅碗瓢盆打交道,混了个备受亲戚朋友好评的手艺。
平时回家,若是来了兴致陈宫还是不介意越俎代庖的从母亲手中抢过厨房,做上一桌饭材。
子承父母,陈宫他的父亲,也是个有拿手材,拿着锅铲和铁锅,就能做出一道道让人咽口水的食物,真是羡煞了时候的陈宫。
每年正月待客,叔伯婶娘们无不夸赞他父亲的手艺。陈宫那时候也也懂得了,原来,厨艺,好吃的菜是可以让人佩服,讨人开心的。
一手好厨艺是可以改变亲戚们态度的。人嘛,都重视口腹之欲,纷纷要求自己有个拿手菜,这是陈宫第一次见识做饭的力量,但从那以后就深深刻进的他幼的心灵。他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做很多饭,学很多拿手菜!
来了城里一周了,但陈宫并未下过厨。每次那个漂亮的老婆一看到他站在厨房,精致的脸庞就会变得难看,白着脸怒气冲冲的:“陈宫,你要是敢下厨,我就和你闹!”
在任瑶的认知中,下厨那是女饶事情,男饶任务只需要把女人做的东西全都吃完和餐后刷碗就校
“唉,瑶儿,我只是想炒个菜!”
“每次还没动手,你就回来了!”
“难道,在你的眼里我连个饭都不会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