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冰水浇醒他!”明镜高悬,一个县官威严地坐在大堂之上,喝道。
一名衙役提起一桶从深井中舀出的冰水,猛地向地上一具尸体泼去。
凌云睡得正香,忽然感觉到身体一阵冰寒,直透胸背,瞬间从美梦中惊醒,只见身上套满枷锁,肉体早已皮开肉绽,两边衙役凶神恶煞,堂上端坐着怒目圆睁的县官,官帽两翅长的活像两根筷子。
正在凌云迷惑不解之际,县官怒喝道:“台下恶人,你可知罪!”
“知罪?我犯了什么罪?”凌云迷茫问道。
“抄手问事,量尔不招,来人啊,用刑!”县官扔下一枚竹签,两旁虎视眈眈的衙役抄着水火棍便冲了上来。
“别动手!”凌云大喝。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如招了先,后面再看是什么事情。
“我招了。”
县官大喜,道:“算你聪明,临死前省却很多皮肉之苦,签字画押吧。”旁边的师爷将准备好的判纸放到了凌云面前,还有一盘红印泥。
凌云扫视了一眼判纸,瞪大了眼睛,上面全是繁体字,但他大略都认识。
判纸上主要写道:“案犯某春,胡家奴仆,为人阴狠,行畜生事……犯事十余起,涉人命死伤三十七条,其一为蒲北村茅草屋焚尸案,死十一,皆为穷苦乞丐,其二为蒋家灭门惨案,死五口,其三为丫鬟遇害案,因求奸不允,胡家丫鬟被凶犯或犬决、或焚尸、或刀杀,共计六人,其四……其十一,杀布店掌柜,弃尸于南城门外,其十二……,共计十三起,罪大恶极,应处极刑!”
凌云瞠目结舌,苦苦搜寻记忆,可春明明是个良善之辈,从来没有做过犯法之事,更别干这些丧尽良的杀人勾当了。
他记起昨晚,自己从布店出来,感觉肚子有几分饿了,于是进了旁边一家酒楼。
没想到伙计热情地迎了上来,于是他拿出布店老板找给他的一两银子,点了一桌丰盛的酒菜,饱食了一顿,剩下的许多饭菜,他叫来街边的乞丐进来饱餐一顿。
酒店掌柜的在旁边陪着笑脸,固然心里不太乐意,也不能什么,心里还以为这位是丐帮的某位长老,带着一帮乞丐来大吃大喝一顿。
走出酒楼,凌云去了一家成衣店,买了一件不太合身的大褂,勉强换掉了身上那件脏兮兮臭烘烘的衣服。
穿上了一身华衣,走在路上感觉顿时不同,擦身而过的行人都挂上了笑容,不再像之前那样嫌弃地避而远之。
久未洗澡,浑身不舒服,凌云打算找个洗澡的地方,舒舒服服泡个澡。
走遍了大街,可惜这条街上并没有类似浴室的地方。他转念一想,未必去专门的浴室,住宿的酒楼总有洗澡的地方吧,于是走到街上最繁华的一家大酒楼,这家比刚才吃饭的那家要阔气的多,足有四层之高,是街上最高的建筑。
酒楼牌匾巍峨,苍劲有力的魏碑体写着“万仙楼”。
进门之后,老板娘热情地迎接过来,毕竟一身华衣,看上去便是有钱的主,只是这个老板娘浓妆艳抹,一股浓烈纷杂的香味袭来,仿佛香水里拌葱,凌云几欲呕吐,反而要避她而远之了。
酒楼大堂装饰俗气,大红大紫,处处香味袭人,各色绸布遮掩而下,丝弦管乐响动着异域之乐,大堂里男女混坐一桌。
凌云立刻便知道这是个什么场所:“可怜的春,死前还是个处男,今帮他来此破个处,冥冥之中恐怕也是意,意难违啊。”
半推半拉,凌云被老鸨子安排在角落的一个桌子上,随即来了三个浓妆艳抹的姑娘走到桌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