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离开大堂,来到后院,这里远远比不上胡府院落的规模,只有左右对称的十二个单独院落,分别住着王三城几房侍妾和下人。王三城调来簇数年,并未将家眷带在身边,因为他的夫人性格泼辣,岳父官居四品,地位不低。
王三城爱好女色,流连青楼之地乃是家常便饭,家眷若是搬来靖南县,恐怕他那夫人非闹个翻地覆不可。
因为夫人不在身边,留在远隔千里的京城,所以王三城来到仙门,便随心所欲,一连迎娶了七房妾,身体日渐消瘦,虽然仍是个肥球般的身材,与之前相比已经瘦了许多。
凌云来到后院,发觉异常宁静,听不到一丝人声。
他自知穿着官服骗过了孙逊,但王三城的家人必定会认出自己,后院若没有人,倒也是好事。
之前,他将世界时间调至极慢,穿过后院,搜寻到王三城侍妾房内的册子,那时,他记得后院女眷奴仆极多,无论是厨子、马僮、花匠、家丁,还是侍妾、丫鬟、婆子,足足有二十余人。
此刻,后院里竟然空无一人。
凌云微感诧异,难道这些人知晓了王三城被杀,树倒猕猴散,全都跑光了?看来王三城太不得人心了。
只可惜了那几百万两白花花的银子,恐怕早已王三城的大老婆一卷而空了。
凌云不死心地穿屋过廊,翻箱倒柜,费了好大力气,除了一些贵重瓷器和金银首饰,并没有发现想象中的成箱成箱银子。
来到一个书房,书架上布满灰尘,当堂一张贵妃榻,榻上铺着虎皮绒,榻首是绣着春宫的蜀锦枕,凌云灰心丧气地坐在绵软的榻上,心想着,一百多万的雪花银啊,用马车拉也得拉上好几车吧,怎么都一扫而空了呢!
各个侍妾房间的金银首饰,凌云早已勉为其难地打了个包,重重的包裹丢在了榻上,玉镯金银碰触,发出当啷清脆的响声。
“砰”似乎有木板猛地砸落声音,凌云警觉起来,这声音细听好像是从贵妃榻下传来的。
凌云轻轻地起身,心翼翼地掀开贵妃榻,下面露出一个空格子,格子地下是块厚重的木板。
凌云生怕板下有人埋伏,于是将世界的画卷放缓成一帧帧,木板被他迅疾之速打开,下面的人仍呆滞地尚未发现,毕竟世界才过去不到千分之一秒。
那是一张姣好的脸蛋,秀发挽成乌黑的发髻,悬于脑后,额头几缕发丝垂落,皮肤白皙,鼻子高挺,一双抹了胭脂的唇分外红艳,贴身的衣衬托出凹凸有致的身材,正是初为人妇的那种成熟又不失青栀的风味。
凌云呆呆地上下扫视许久,时间逐渐地恢复正常,那人在一秒后忽然惊到,大声喊叫起来:“别杀我!别杀我!”遮住了双眼,不敢再看。
凌云见那双玉葱一般的手指,轻轻地拿开,笑着问道:“你可知我是谁?为什么让我别杀你?”
她惊魂甫定,胸口不断起伏着,看清来人身上穿着官服,讶异道:“这是老爷的官服?”
凌云笑道:“不是,我是新来的知县,王三城已被调离本县。”
那妇人先是一愣,紧接着哭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