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七章 大成至体(1 / 2)御尘记首页

锋利的剑芒,已到了眼前,方丈冷眼望着那锋芒,心中暗暗道:“这是第三剑了,怎么每一次出剑越来越快?”疑惑不解。

第一次出剑时,凌云当他是个凡夫俗子,没有用尽全力,即使这一剑之快,已是凡间万千剑客无法企及的地步,但在灵气修仙者眼中,只是平平一剑,轻松躲开。

而第二次出剑,凌云疑惑对方的身份,生怕他是执行官,或者是来自地狱火焰中的缔约者,不敢尽力相搏,需要留存灵气,躲避对方深不可测的攻击,所以这一剑更加快,但没有快到极致。

最后这一剑,凌云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对面是仙是魔,是执行官,还是缔约者,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将他送上西,这一剑,已快极!

快到极致的剑,在方丈眼中,剑已无影,锋芒尚且在空气中震荡,只听“噗”地一声,剑已刺穿胸口,鲜血汩汩流出。

方丈吃了一惊,没想到一具贤体,居然能够刺伤大成至体!

作为缔约者,与那个满眼瞧不起自己的执行官,签订了契约,为他卖命,行走凡间几百年以来,这是第一次受伤,居然是伤在一具区区贤体的手下。

那个从来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执行官,此刻若是亲眼看到这一幕,大概会冷笑几声,嘲讽之语随即脱口而出,方丈都能想象他那冷笑的可恶嘴脸。

“有什么呢,你不也是来到这世界囚禁几万年不得出去!”方丈怒吼着,放肆地宣泄着情绪,那把剑不是刺穿他的胸口,而是伤及他的灵魂,那脆弱终日活在那个人阴影之下的渺灵魂。

凌云以为这句话是对他而,苦笑道:“你得没错!若不是逐渐熟悉了这里的生活,这几万年我该有多痛苦,大概是世上最长久最残忍的囚禁了。其实,你我本该同病相怜,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我还是要除掉你,不然这几万年我终究要被那塞满黄泥的女婴悲惨模样折磨。也许人都是自私的,我并不是为了什么行侠仗义,或者路见不平,只是受不了内心的痛苦,所以,要杀了你。”

方丈赤手握住那缠绕着凤纹雕饰的玉迫剑,任发烫如岩浆的利剑割破手掌,不顾掌中流出鲜血,被灼热的利剑蒸发得整个大殿均是血腥之气。

玉迫从胸口拔出,凌云固然剑速极快,力气却不如他,只得将剑收回。

方丈任由胸口黑色的伤口汩汩流血,脸色煞白,心中暗道:“这剑上附有灵气,为何会任这臭子驱使,他毕竟只是一具不成器的贤体而已,难道他背后也是有位通手眼的执行官做靠山?”

“这把剑,见血即焚,燃烧起来,有如地狱下的烈焰熔浆,哼,当初老子在地下几万年,又在人间游荡几百年,这来自地狱的焦臭味道如今依旧在我鼻腔里拱来拱去,还未散尽,今日又从这把剑上闻到,真是讨厌至极!”他咆哮着,身上的袈裟尽皆撕裂,赤身裸体,浑身散发出金光,有如大殿之上一位金身罗汉。

胸口的伤口依旧未曾愈合,只是流出的鲜血有如星辰,飘乎乎在空中散落无数金粉,不再是流淌的鲜红液体。

凌云旁观着他歇斯底里的怒吼,手中剑握得更紧,心道:“这家伙应该是要变出大成至体的状态,不知道变身之后打不打得过。”

刚才那致命的一剑,似乎对他已经毫无影响。

方丈身上的金光越发浓烈,光芒逐渐从淡金变得耀眼刺目,无法直视,凌云只得退后数步,一边全力御敌,一边伸手遮住双目,避开金光直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