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凌云酣睡沉沉,经过一日的奔波,劳累至极,身体甚是乏累,纵然是耳边打了雷,恐怕也昏睡难醒。
第二直到中午,凌云才醒来,闻着外面的饭菜香气,连忙起身洗漱,来到饭桌旁,两个美人儿正细嚼慢咽,满桌的佳肴。
“也不叫我一声。”凌云拿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心里道:“还是饭菜香,昨晚那碗清汤面实在是素淡无味,还不压饿,吃的时候感觉好饱,半夜睡觉前已是腹内又饥肠辘辘起来。”
阳灵绫见他狼吞虎咽,与紫若相视一笑,道:“你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
紫若此刻头上束了一根灰青色发巾,秀发撩起,颇有些为人妇束起发髻的味道,是因为她之前被削去长发,只留下齐耳短发,又不能披散开来,不修边幅,只得扎成了这副样子,别具几分韵味。
凌云昨晚一直未见到紫若,以为她睡着了,吃了一碗饭,抬头看到她,不由多看了几眼,道:“你束起头发,倒不再单单是个美人,还有点像一位翩翩公子,那句诗怎么来着,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形容你再合适不过了,走出去不知道有多少女子要被你芳心倾倒。”
紫若哼了一声,道:“还不是你削断了我的长发,不然谁会束成这样,一点都不好看。”
“昨晚我还劝紫若,把你头发割下一半报复,人家心好,不然你现在也是半个秃子。”阳灵绫在一旁笑道。
“和尚配尼姑,岂不是很合适。”凌云低头扒饭,抽空回了一句。
“那我可动手了。”阳灵绫起身便要去找剪刀。
正在嬉闹间,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凌云一愣,打开门,是一个老仆人,递上一封信,拆开一看,上面写着:“公子敬启:今日奴家赎身之日,望公子前来万仙楼一会,纵无意相赎,亦可见证奴家脱离苦海的时刻,盼至。媚娘亲笔。”字迹娟秀,齐整如刻。
凌云心道:“恐怕愿意为她赎身的公子哥应该不少,我不妨去万仙楼看看,有良善之辈赎走最好,万一出价最高的是个渣滓或者无人出价,我便将她赎为自由身,然后任她去从。”
阳灵绫冲过来问道:“纸条上写了什么?”
凌云连忙收起纸条,道:“孩子,看不得。”
“你不给我看,我也知道,想必是你那相好的花魁娘子,对你十分相思,写了一首淫词艳曲,让你去和她幽会呢。”阳灵绫讥讽道。
“胡袄,人家今赎身从良,哪里有你得那么不堪。”凌云替她辩解道。
“噢,那我知道了,必定是邀请你去帮她赎身,然后带回家入洞房,对不对?”阳灵绫掩嘴笑道,眼神中尽是嘲弄之色。
紫若走了过来,拉住阳灵绫,道:“你让他赶紧出去吧,不然,误了人家的好事,到最后埋怨你,你难道赔他一个花魁娘子?怕你把自己都赔给他。”
凌云见两人伶牙俐齿,明讥暗讽,不禁求饶道:“不过你们俩,谁让你们那么多张嘴,算了,今我先认输,等晚上回来,你们就知道我是正人君子了,和那花魁绝没有什么关系。”
“不,我也要跟着你去万仙楼。”阳灵绫道。
“大姐,万仙楼是男人找乐子的地方,怎么可能让你进去?”凌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