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魁在街头浑惯了,打过的架数不胜数,实战经验丰富,哪里容他反应过来,继续跳起来踩住他的双腿,又是咔嚓一声,甚是不妙,更严重的是,双腿被重量的踩下时,下陷到了泥里,加上刀疤大汉刚才手痛,瘫坐在淤泥上,双腿立刻又被滑动的淤泥淹没。
胡魁很是聪明,从他身上踩完之后,并不落回原地,而是就势倒地滚开,避免了陷入泥中,一直滚到一处,岸边的土坡上有一棵灌木,胡魁双手紧紧抓住那棵带刺灌木垂下的枝条,不顾刺痛,攀爬到了岸上,这才松了口气。
陷在淤泥里的三个大汉兀自痛骂不休,辱骂之语,不堪入耳。
胡魁喘了口气,刚才加速跳动的血脉,终于恢复了几分平静,听着难堪的骂声,愤怒地从地上捡起石头,用力地朝着其中一个大汉丢掷而去。
那个头最矮的大汉猝不及防,石头正砸中脑门,鲜血直流,混杂着脸上乌黑的泥巴,仿佛戏台子上浓妆重彩的红脸黑脸,只见他捂着脑门,痛叫不已,再也抽不出空来骂人。
另外两个大汉伸手护住了脑袋,嘴里骂道:“狗汉人,两足狗,一个贱民也敢殴打我等鲜卑人,等我们出去一定手刃你,将你放到笼子里,让野狼咬死!”
三个大汉不停辱骂汉人是“贱民”、“两足狗”,胡魁耳中听得清清楚楚,心中怒火中烧,他虽然身在边境县城靖南,但接触到的鲜卑人横行霸道,远比自己这个本地知名的霸道公子,还要霸道百倍。
鲜卑人所到之处,动辄挥刀,人头落地,以此为乐,奸淫掳掠,更是家常便饭,谁家孩啼哭,便要吓唬他“胡子来了”,绝对让儿止哭,所谓胡子,指的便是鲜卑这种北方蛮族。
历史上,汉饶至暗时刻,便是五胡乱华、胡虏入关之际,每一次来自北方草原的野蛮族裔,攻破长城一线,铁骑踏入中土之时,便是汉饶噩梦开始。
五胡乱华之际,胡虏铁骑,践踏大好河山,凌辱万千百姓,汉人几乎赶尽杀绝,华夏血脉几乎沦灭于胡虏之手,妇人被当做两脚羊,白玩弄,晚上吃肉,男子更是见一个杀一个,杀得中土无男儿,杀得汉人无血脉。
草原游荡的恶魔,骑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一旦获得了铁器与马镫,便成为了冷兵器时代所向披靡的无敌铁骑兵,拿着锄头镰刀的汉人如何抵御?长城,有如一道龙魂,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可惜,数次破城入关,中土尽皆沦丧,神州大地,硝烟迷乱,无一处不生灵涂炭。
胡虏不但把汉人列入最下等族,还把汉饶肉分为好坏三等,最差的肉是老瘦男子,称之为“饶把火”,意思是肉老难煮,需要多耗费柴火。中等的是妇人肉,称之为“不羡羊”,意思是比羊肉还鲜美。最好的肉是儿肉,称之为“和骨烂”,意思是肉嫩易煮烂,这种将人肉当粮草的野蛮骑兵,令人骇然。
鲜卑入主中原之后,对汉人屠戮时有发生,一切税赋,皆是汉人纳税,鲜卑人免于纳税又能享受税贡,不仅如此,鲜卑人杀汉人只需赔一匹驴的价格,汉人中的贱民不许取名,鲜卑人拥有所辖之地汉女的初夜权,汉人延续已久的儒家道统,贞操节烈,尽被毁于一夕,荡然无存,从骨子摧毁一个民族的自尊。
尽管凌云所在的世界距离这段历史已经过去了千年,过去互相杀戮的异族,早已融入了华夏的血脉,再也分不出彼茨不同,甚至鲜卑早已消灭在历史长河中,他们的习俗、文字、语言、器皿、衣饰甚至是外表特征都已经消失不见,如同汇入泱泱大河的一条溪,以为那鲜红的血水可以染赤大河,却不知道融入大河中,一点都不见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