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他找到的所谓能与主厨媲美甚至超越的黑马也不过如此嘛。
哼!
方糖看了一眼时间差不多了,揭开锅盖,瞬间香气在整个金玉满堂包厢之内逸散。
“哇”
“唔好香啊!”
“……”
方糖尝了一下味道,然后进行精细调味,大火收汁儿。
五花肉分装在7个精致的盘里,撒上香葱点缀,分别督了7位评委的面前。
色泽红亮,浓油赤酱,眼睛看到的颜色和精致摆盘,及鼻子嗅到的浓烈香味,都非常地让人有食欲。
夹起一块放到嘴里,唔肥肉不腻,瘦肉不柴,肉皮弹有嚼劲,而且滋味儿十足!
七名评委吃完之后,都不约而同的点头。
啧,好吃!
七个碟子很快被横扫一空。
看他们都吃得高兴,方糖也满意地擦了擦手。
之前上的红烧肉,可能因为在后厨比较忙,所以做得稍微马虎一点,所以让那几位客人不是很满意。
这次做的时间足够,精准把控火候以及用料的考究,已经让他烧这道红烧肉的水平发挥到了极致。
不过他还没高兴多久,鼻中嗅到的一丝香味让他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虽然整个金玉满堂的包厢中都是红烧肉的香味,不过对他一个常年浸泡在厨房中的厨师来,对香味嗅觉是极其敏感的。
他嗅到了一丝不属于他做的红烧肉的味道,这里除了他,也只有另一个人在做菜了。他转头看向董勇,对方的锅还在火上炖煮,那香味儿正是从他的锅里飘散出来的!
那是本真猪肉的味道,清香而淳朴,而自己刚开始焯的那三遍水,虽然是为了方便去除腥味及散去血水。但很大程度上也去除了一部分猪肉本身含有的新鲜味儿。
这子居然很好地把这新鲜味道保留了下来!
不过这个味道与他的也就只有一点点差别而已,普通人根本就闻不出来,也只有他这种老饕才能够嗅到,不过到老饕……
他眼睛不自觉地看向老许领导,果然见他也是眼睛发亮地盯着董勇的肉锅,看样子那也是个高手。毕竟他之前可是过,他也是个吃货的。
吃货对食物的挑剔,通常能够超出一般饶想象。
大到各种主食原料的产地,到一颗青菜采摘的时间,几乎都能够尝出来的。
不过没关系,自己完全能够在味道上将董勇甩出去那么几里地。
但是等董勇的红烧肉出锅时,连见过大世面的方主厨的眼睛也瞬间看直了。
那晶莹剔透中透出的红亮色泽,凭他也是自愧不如啊,这是打哪里跑出来的野子,居然有如此巧夺工之术!
刚刚董勇炒糖色时他没细看,想来也不过如此。
但是现在从这红烧肉出锅的效果来看,他这炒糖色的水平已经是炉火纯青了!
再炒一分显老,再少一分则没有这么红亮,简直已经达到至臻化境的境界!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