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十四章(1 / 2)炮灰她不走寻常路首页

“风欲晚是前少主的故居。”阿桑眼神悠远。

“前少主是正邪大战的时候被剩下的,也不知道是谁的孩子,夫人捡到他的时候,他几乎已经去了半条命,都不知道能不能养活,夫人说他像个冬天被抛弃的猫儿似的。

夫人很喜欢他,破例让他跟了自己的姓。夫人当真把他当做亲生的儿子养,甚至要求魔主给了他少主的名头。

前少主也很争气,寻常人多少年都没有求得大道,偏偏前少主柳泫辞十岁步入中阶三段,成为百年来有史以来的第一人。因此魔主也很看重他,并且把他当做他们第一个孩子,非常的疼爱……

魔殿的很多老人现在提起前少主,都会目露感伤。

他们都说,前少主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如果将来有机会让前少主长大成人,必定会成长了人修仙界为一不二的大人物,为魔界的崛起辉煌……

这般惊才艳艳的人物,百年来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

明筝见阿桑半晌没有动静,不由自主的问道。“后来呢……”

“后来,前少主他……”阿桑语气手掌轻轻颤了一下,脑海里却仿佛有万般光影掠过,最终什么不剩下。只道。“十一二岁时便逝世了。”

古代这就叫早夭,怪不得没有听别人提起。

阿尚也不太好受,夫人因为前少主的死责怪到了魔主的头上,两个人闹得越来越厉害,没想到分开的时候却发现已有身孕,但是夫人怀少主的时候,夫人情绪一点都不稳定,并且也不怎么喜欢少主。生下少主没几年之后就郁郁寡欢的跟着前少主去了了。

“那……跟现在这般情景又有何关系?”明筝依旧没有什么头绪,难不成前少主是正派人士的遗孤?明筝虽然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听他们这么描述,就知道是一个相当完美的人,说是天才也不为过吧。也不知道裴枕流在兄长的阴影下是怎么挺得过来的。

“夫人为前少主取名为柳泫辞,想必在修仙界你也听说过这么个人物。”阿尚冷不丁的说道。

明筝:“………”她还真没有听说过。同样是炮灰,柳泫辞的故事广为流传,而自己在第一集就死了。

“前少主柳泫辞是正道之首顾华之流落在民间的幼子。”阿尚微扯了一下唇角,平地一声惊雷。

明筝知道他的身份特殊,没有想到既然特殊到如此的地步,这样算来那前少主就是正道之首,魔道之首共同的孩子,那不得了了。

这么说来,他死的也大有名堂,很有故事在里面,要不然最终为什么两家会握手言和。一个大人物的逝世总要引起修仙界动荡,天下大乱。同样一个大人物的逝世可以使得敌我两家会握手言和。

什么东西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贵,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死后才能得到成全。

明筝:………

阿尚轻飘飘的看了明筝一眼,“顾华之是在前少主柳泫辞死后才将前少主认出来的,以前众人就曾经说过前少主同顾华之相似,尤其是的眸子,但是谁也没在意谁也没当一回事。

前少主死后流了满地的血,混着混元珠,顾华之才认出了他的身份。”

那时,正道之首顾华之就跪在魔殿的大殿之中,抱着前少主柳泫辞的尸体死都不撒手,竟然眼泪与鼻涕一起下,举世瞩目。一直到前少主柳泫辞下葬之后,顾华之都无法相信,那曾经才艳艳的少年,竟然是他流落在民间多年的儿子。

“巧就巧在这里,又或者这就是报应吧,至此之后,顾华之就没有别的孩子了。”

“报应?”阿尚的修辞没有很讲究,没有说得很仔细,但是明筝也从中推出了其中的名堂,恐怕………前少主柳泫辞是死在顾华之手中的罢,就算不是顾华之,也跟顾华之脱不了关系……

谁叫正派天生一昧除魔味卫道,没想到柳泫辞太过厉害了,没有成长便引得众人忌惮,众人还没有等他成长起来便联手谋害他,顾华之恐怕在出手之前死都没有想到自己亲手的将干掉了的,竟是是自己的亲身儿子……

明筝又想,那可不是嘛,拥有着正派最纯正的血统修炼,已经修得了基础,再阴差阳错的到了魔道,用最顶级的资源,最上乘的功法,又加上天赋加成,能不惊才艳艳吗。

“前少主是……葬在风欲晚?”明筝心中隐隐的有了答案。

明筝忍不住想求证那时顾华之的心理面积有多大………

“嗯。”阿尚漫不经心地应了一下,每当每年这个时候,少主的心情就不是特别的友好。尤其是他看着少主长大的,其中也是经历了不少的心酸,但是受阻击碎之后去了佛乡心态就好了很多。但是心态太好了反而显得有几分无欲无求说着他又不动声色的抬头看了一眼明筝。少主连这件事情撞上了,他都这般好脾气的料理了,还料理到底。

“前少主死后,顾华之跪在磨魔殿,求魔族获得恩特每年近日的时候允许正派派人祭祀前少主。”阿桑又道。他说起正道之主的时候,面上是一副不屑的模样,直呼其名,没有半分的尊重。

顾华之一生也就两个儿子,大儿子战死了,小儿子又是被自己亲手杀死的,后来又始终没有孩子,基本上就是孤独终老的命了。

虽然看着正道之首这般狼狈的样子,众人看热闹看得很痛快,但是顾华之毕竟是作为前少主的亲生父亲,这就心里难免的有些隔阂了,毕竟前少主柳泫辞是魔殿众人看着长大,宠着长大的。

魔主当年一心的栽培前少主柳泫辞,打算将自己的位置都传到他的手里,乍然知道这个消息,没有恼羞成怒当场大发雷霆就不错了,便直接将人打发走了。

夫人当年也是很责怪顾华之,所以也是避而不见,只是后来夫人同魔主分居之后又怀上了少主,期间不知为何心软了,允许了这个特例,后来便一直沿袭下来了。”

明筝一边感慨着魔教的人当真是喜欢养到处捡东西来养,一边想着裴枕流。

稍臾,明筝又歪着脑袋细细的琢磨道:所以每到每年前少主的忌日,顺道便可以派人堂而皇之的走进魔殿,万一是卧底怎么办呢。魔主心真大,都这么多年以来,竟然奇迹的沿袭下来了。

似乎是看出明筝的疑惑,阿桑又道。“魔主外头有一座独木桥,必须单枪匹马地走过,并且所有来的正道必须缴除兵器方可以走过,我们在提防着他的同时,正道也在防备着我们,又怎么知道魔道又不会翻脸不认人扣他们正道为人质呢,于是这么多年以来也就这么两道互相的小心翼翼的试探着。”

爱的深沉也是真的,后来利用也是真的,这么多年过去了,再怎么样深的感情也会淡掉。

至少有十七年了……

明筝摩擦了下颔,这次派来的人应该挺少,也不知道每次会有多少个人会来祭奠。话说,正道人士的形象便是这般的小白天的吗?那上次穿着白衣服的那个姑娘呢,明筝瞧着那姑娘也是一脸清风朗朗的模样。

不过想起这件事情,明筝又顿了一顿,目光灼灼的盯着阿桑,问道,“你是不是给他指错了位置?”

阿桑笑了笑,没有解释。

明筝心里觉得好笑,也怪小心眼的,也不知道是故意的整治着这些人还是如何,想必正道每次派来的小白菜每次来也总要喝了不少的苦头吧。

但是明筝也没有在这件事情纠结很久,那既然今日的日子如此的特殊,那我们还可以……

阿桑温和地笑了笑,“竟然少主允许了,自然不会变卦。”

换言之,有少主的话在,你可以横着走了。

明筝品了品,顿是觉得有几分喜笑颜开,她感觉自己抱到了粗大腿,走向了顺风顺水的人生的第一章。

本来明筝是挺看不起那些穿书中的,动则便要抱着主角反派大boss大腿的人,狗腿,不要脸,各种趋炎附势,但是二次元跟三次元并不一样的,通俗一点的来说,就是站着说话腰不疼。

能抱紧大腿好好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直到真正的去生活,才知道生活的不容易,可不是吗?况且这条粗大腿别人想抱还抱不住呢。

于是明筝暗暗的发誓,她一定要把这个大腿给抱牢。她想想自己参加临时考试的时候,临时抱佛脚的时候也是这般的拼命,他自然不能输了平时那种气势才对。

然后明筝转身大跨步的心安理得的出去外头打牙祭,来到这里一两个月自由活动的时间还不到两三天,在那一幢的云床上躺了整整的一两个月。

这边罢了,每天睡饱了之后就是对着苦的难吃的药。

面对从来没有吃过一口肉的生活,真的,说的你无法想象,听者落泪,闻者悲伤。

况且人类本来就是一个杂食动物。

如果是明筝自己一个人的话,光是走出这无忧殿,迷昏昏都找不着路,况且走出了这个殿堂,他也不知道往哪里走,毕竟当天裴枕流带她去的时候,先参加了一场大会,然后裴枕流再带着她走的,这其中经历了多少路,她又如何记得。

不过想起这个,明筝手就疼了,脑海中浮现出了一叠一叠厚厚的纸卷,想都不想面临着它们。

生病也就这么一个好处,可以借着这个名头光明正大的偷懒了,不知道她病好了之后又该面对着怎样的折磨呢?

明筝稍加描述她要去的什么地方,大概有什么东西。阿尚居高临下的撇了明筝一眼,似乎觉得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