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那个人渣陈默不仅真心喜欢杨傲雪,不会做伤害她的事,而且还对她还有些忌惮,必定每个月的零花钱掌控在她手里。
陈默故意说血玉价值千万,是为掩饰自己很懂行。
“价值千万,呵呵。”
杨天佑冷笑着讥讽道:“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若是这只血玉手镯能值十万,本少爷跪下来给你磕头。”
“哦,老远就听到你们在讨论血玉手镯,能让老朽开开眼吗?”
一个满头白发但是精神非常好,穿着白色太极服的老头笑呵呵的走进店里。
他身后还跟着一个衣着打扮非常考究,年约二十岁的年轻漂亮女孩。
女孩拥有不输于杨傲雪的容貌和身材,穿着一件ui黑色长裙搭配着白色爱马仕丝巾,手上提的包包也是爱马仕,腕表是江诗丹顿。
她的衣着虽然简单时尚,但是全身都是世界奢侈品牌。
陈默眼睛毒辣,随意扫一眼女孩,就认出她身上所有奢侈品牌。
必定以前的那个陈默是帝都陈家二少,而且还是个纨绔子弟,什么的奢侈品没见过,没买过。
几年前,陈默还没被赶出陈家时,他为拿下那位当红的女星,花了近千万,给她买了一屋子的奢侈品,腕表、包包、时装、皮鞋、珠宝首饰等应有尽有。
“这妞看来是真正的非富即贵,豪门千金啊!”
陈默之所以猜测女孩是豪门千金,而不是傍大款的拜见女,有两方面原因一,气质,女孩的气质非常的好,高贵美丽不显一丝傲娇二,她和杨傲雪一样还是完璧之身,没被男人睡过。
论气质,杨傲雪高冷且全身散发着成熟的女人韵味,这一点是眼前的女孩无法相比的。
陈默更喜欢杨傲雪这一类型的美女,眼前的女孩尽管很漂亮,但是不是他的菜。
“秦老,哪阵风把你吹来了,快里面请,您老能来,真是让小店蓬荜增辉啊。”
宋识仁认出秦老,连忙跑上前相迎,谄媚的笑道,脸上都是兴奋激动的神色。
秦老名叫秦立树,是青州古玩界赫赫有名的大师,尤其是在玉石行当里名声大,被誉为:相玉王。
秦老一直在帝都工作,曾是帝宫博物馆的馆长,退休后才回到青州老家来养老。
目前,还是全国玉石协会的名誉会长。
一辈子与古玩打交道,秦老闲来无事的时候,喜欢到古玩一条街逛逛,给人掌掌眼,偶尔也淘换两件好物件。
德高望重还没有架子,古玩一条街的各商铺老板都认识秦老,而且对他特别的尊敬。
秦老忠爱收藏玉石,在外面听到陈默等人说血玉手镯,便闻声码而来。
血玉手镯可是难得一见的稀罕物啊。
以前的陈默只知道花天酒地胡吃海混,很少来古玩一条街厮混,没见过秦老,也不认识他。
但是,从宋识仁对秦老那恭敬的态度,陈默已然猜到,这老头应该不简单。
“今天闲来无事,陪人逛逛街。”
秦老乐呵呵的应着话,却没有详细介绍漂亮女孩的身份。
说着话,他看向杨傲雪手腕上的血玉手镯,大为意动地问道:“姑娘,能让老头子看看你那血玉手镯吗?”
杨傲雪默不作声的微微点头,取下血玉手镯递向秦老。
秦老并没有伸手去接,指了指柜台,“放那儿吧。”
宋识仁立马取来一块绸布平铺到柜台上,还麻利的取来一副白手套递给秦老。
杨傲雪不懂古懂行里的规矩,有些莫名奇妙的将血玉手镯放到绸布上。
无论是鉴赏、把玩还是买卖古董,懂行的人都不会直接从别人手中接物品,而是要等别人放下后,才拿起来。
不然,在交接的过程一不小心摔碎了算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