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书包奇缘(1 / 2)私奔的青春首页

大伙自从结伙逛了一次北京路和上下九之后,就再也没有结伴到广州其它着名的商业街去逛过了。只此一次,黎尚荣已经对逛街产生了某种偏见,在他看来,逛街既容易令钱包消瘦,也容易让生命处于一定的危险之中。因此,他认为逛街就是一种耗费钱财和浪费生命的无知行为。自此以后,不管谁找他逛街,他都是两个动作表示拒绝:挥手加摇头。

黄国安的外套虽然只是口袋被割了一道口子,他却为此好久一段时间都耿耿于怀,大伙建议他拿到云上街去给裁缝补一下就复旧如新了,但是他就是不愿意,他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有着某种近似偏执的狂躁症,若不能完好如初,那只能弃之不要。于是,一件几百块的美特斯邦威的羽绒服便被彻底地打入了冷宫,它被压在了衣桶底,再也没有重见天日的机会。

彭德海是空手而去,空手而回,什么也没买到,他只是陪大伙愉快地走了一遭。原本在上下九的一间“两厢情愿”精品店里,他那三魂七魄其实已经被那五颜六色的彩色小吸管勾走了,他心里想着买个七八十根回去折些好看的形状,而后集中放到一个瓶子里,等到时机成熟他就会把这些送给他心仪的那个女生。然而,在大伙面前,他不好意思掏钱包,生怕别人问他买这些小玩意的用途何在。就这样,彭德海心中的一团烈火被他强行压在了心底,一路上他都在酝酿着另一个既不为人知又行之有效的可行性方案。

林鸿博基本上也没买什么,千般挑选万般比较后他只买了两个别具一格的粉红色的发绳,作为逛街的战利品,他要把这两个小礼物送给赵落雁。现在,赵落雁的头发最长的部分已经垂到肩膀了,倘若用一个漂亮的发绳给扎起来,那该多好看!头发虽不长,但是绑扎成束,显得干练而富有精神。这宛如一颗洋葱头上新发的一撮新芽,白里透红,令人见了如沐春光生机勃发。

李经纬本次逛街最大的一个收获就是买了一个班尼路单肩书包,既不是跳楼价,也不是亏本大贱卖,而是让利清仓货,29元一个。在此之前,李经纬曾经在云上街买了一个杂牌的,说不上牌子名字,因此更说不出它有什么故事。现在,挎着这个标注着班尼路拼音字母的书包,这高大上的感觉顿时就蹭蹭的往上冒,人的虚荣心就好像一个干瘪的气球瞬间被吹胀了。

记得刚上课那会,背书包的人屈指可数,大伙都是左手拿书,右手拿笔,左右两手握着的宛然一副战斗武器,雄赳赳气昂昂走进教室就好像奔赴战场。这位男同学人还在中间过道,隔着二三名同学就把他的课本往里一丢,“砰”的一声惊起一群人回头那位女生人还没坐下,书本垂直往桌面一拍,“啪”的一声唤醒一堆人咂舌更有那争座抢位的,双方人还在讲台前,“嘌嘌”两声提醒,眨眼间,一阵“咻咻”而过的风声随后书本降落着地,“噼啪”两声惹起整间教室同学的白眼。丢、拍、扔、飞、抛、接,各种动作屡禁不止让一下、小心你的头、借过、快坐下、哦我的天、作死呀、谢谢、对不起、不好意思,各种声音此起彼伏闪、躲、逃、让、挺、趴,各种情状层出不穷。如此情景,尽在上课前一刻定时上演,有趣却丢了文明,有味却失了优雅。

小李飞书的不良现象在饭堂和宿舍也时常发生。放学大伙到了饭堂,每个人踏入饭堂门口的第一件事,都是本能地扫视和审度一下四周的座位情况,看到空无一人的饭桌大伙如同剑鱼一般一字形直冲过去丢书占座,在没有了后顾之忧时才优哉悠哉地去打饭。大伙吃饱饭回到宿舍,肚圆肠满身强力壮手上陡增神力,左手推门,右手飞标,由于用力过猛,书和笔记簿很生气很不听话,有的被抛到了角落里,有的被扔到了床底下,书被丢得少了耳朵缺了尾巴,笔被甩回了娘家。

手脚受到束缚不自由,做起事来不免诸多怨尤。回到宿舍门口飞起书来这嗨的感觉真的胜过爽歪歪,离开宿舍去上课前却出现了一个尴尬的问题:东西不见了。

面对这种情况,大伙先是抓耳挠腮,恍然大悟之后掀席钻床底,这里没有肯定在那里,那里没有也要看一看试一试。

彭德海总是不停地唠叨着说:“我的课本去哪儿了?”

黄国安往往为找不到笔而破口大骂:“他娘的,不要了,到店里再买支新的。”

黎尚荣更多的是自言自语:“哎,不是吧,我明明放这里的,难道真的会不翼而飞,不胫而走。”

林鸿博常常是喜出望外地惊叹道:“妈的,找来找去,原来在这里了,叫我找了大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