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过百,常怀千岁忧。纵马过,长安路远菊漫地,愁!愁!愁!”
剑如秋风扫过,似有黄菊开来。
琴声低迷婉转,如秋水徐徐,快失了声息。
“剑既出,千城已断谁堪留?休!休!休!”
一转身,只留给一个让人无限遐想的背影,叫花仙子似乎是婉转一笑,便握着那柄短剑再度没入了阴影中。
琴声熄,掌声起。
厅中雷动,众人脸上带着陶醉的神色为那刚刚唱曲的女声喝彩。
“若娶妻如此,夫复何求啊!”有宾客叹道。
“虽未见叫花仙子的真容,但只此一曲,我便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又有人感慨道。
“也不知道谁能有好运,能一亲叫花仙子的芳泽,若是登其床索,吾这辈子死无遗憾也。”
听着文人骚客们的感慨,刘怜色睁开他浮肿的双眼,征服的欲望从他的心里冒出,美....太美,如此神仙一般的存在,若是能将她压在身下,尽情地享用这美妙的躯体,该是多么痛快、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快一点,带我去见她!我要见叫花仙子!这是本公子的号码!”一把揪住一个过路艺伎的手腕,刘怜色哑着嗓子低沉地嘶吼道。
他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去亲眼见一见这女神一般的存在,他还要将这仙子的手捉在自己的手里,他还要用他的舌头亲吻她的每一寸肌肤,在上面留下自己的味道和气息,宣布他的征伐,唱响他的胜利。
刘怜色认为男人生来就应该要征服女人,而钱就是最好地收割女人的利器,他有钱,他理所当然能征服那些拜金的女人,你情我愿地交欢一场,换来的是够她们生活一辈子的金叶子,没有人会吃亏,只不过刘怜色自然也失去了继续攻伐的兴趣。
“叫花仙子...我会让你像一头母猪一样跪倒在我刘怜色的脚下,你看,我有钱,你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你当花魁难道不是为了钱吗?来吧,嫁给我吧,跪舔我吧,成为我刘怜色一生一世的俘虏吧,你不会吃亏的,对吗?”刘怜色深吸了一口气,他已经在脑海里构建好了所有的场景,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在他的手里,钱就是万能的。
就算是天上的仙子又如何,金山银山在这里,还怕她们不扑上来哭着喊着抱自己的大腿?清高文雅又有何用,在金钱的面前也不过只是徒劳的缀饰,他刘怜色这辈子处过的女人和那采花盗燕双飞都有的一拼,理由很简单,他有钱,他还好色。
刘怜色吃力地在侍女的搀扶下一点一点地攀上阶梯,他肥胖的身材让他上下楼变得有点困难,而这木制的地板也因为他的挤压而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不堪重负。
但他的眼中依然闪烁着煜煜精光,因为他知道,他就快要见到那个女人了。
只是轻轻一曲,只是浅浅一面,便让他念念不忘,而又忘了他这辈子之前见过的所有女人。
因为她实在太美,虽然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但人类的想象力足够让他们对一个美丽的名字对一个可爱的发型浮想联翩,更何况是叫花仙子这样才艺双绝的神女。
若不是有惊世容颜,她对得起这一身才华吗?!
世人总说月英美,只是无人见真容。这种女人到底是美还是丑,别人确实不知道,但是她的才华已经不需要容貌去支撑,就算是没人见过,也会有人将她形容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刘怜色显然就陷入了这样的魔障中。
他已经失去了理智,只是本能地操纵着这具被欲望掌控的身体一点一点地向着楼上挪去。
很快,很快他就到了。
龟公恭敬地帮他推开门,他看到了里面有一个背对着他端庄坐着的女人。
她戴着面纱,但就算是背影,也足够让刘怜色发狂,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
“咔!”
将门狠狠地拴上,刘怜色急不可耐地走过去,他要先声夺人,他要动手立刻钳制住这个女人的手腕,让她无处可走,让她无路可逃,让她只属于他一个人。
刘怜色往前一扑,那“叫花仙子”却如泄了气的皮球一般瘪了下去,他抱着软塌塌的人皮,一时间愣在了原地。
一方手帕忽然从暗中伸出,唰的一下蒙住了刘怜色的脸。
“呜呜呜!”
刘怜色挣扎着,他伸出手来想要将那手帕掰开,但是迷药的味道从手帕上传来,他眼睛一沉,双腿一软。
“咚!”
看着他被迷倒在地上,真正的叫花仙子才利索地拍了拍手,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来。
“刘家公子,你太胖了,该好好减肥咯!”伸出手来拍了拍刘怜色那肥嘟嘟的脸庞,白自清将身上的袖袍与缀饰全都卸去,她是叫花仙子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