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慕容府便忙碌了起来,远远看去,就有数个家丁牵着一匹高头大马遛了回来,此刻正恭恭敬敬地站着,等候慕容云峰的命令。
天色既亮,君无殇也梳洗一番后行去正厅,准备用过早饭后拜别慕容云峰。
他脸色微带红润,看起来精神不错。昨夜得空,检查过百宝囊后,收获颇丰,先天高手的遗物,果然不凡。
虽然种类并不多,可却样样是精品,件件都让君无殇心花怒放。
可碍于还在慕容家,所以他也只是粗略看了看,并不敢一一取出,免得隔墙有耳,引来觊觎之人。
这个百宝囊里面大约有十平米左右的空间,大大小小呈放着数十样器物,若不是害怕怀玉其罪,他早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
巨洱森林,九死一生,总算是没有白去。即便是屡屡遭遇危险,几次差点丢失性命,也算是值了。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怕也就是这个道理了。
要知道,虽然这个小锦袋中的器物不多,但让自己的实力提升几个档次,倒也不成问题。
只不过,具体的事情,他还是打定主意等离开慕容府后再去细细研究。
人逢喜事精神爽,昨晚收获良多,自然心情也极为不错。
“小兄弟今日面色红光焕发,不知昨夜可曾休息好了?”
片刻后,慕容云峰也来到了正厅中,一见君无殇,便走上去与其寒暄。
君无殇心情不错,面带微笑地说道:“托家主的福,小子昨夜睡得很好,今日都可以日行千百里了。”
慕容云峰闻言笑了笑,道:“既然如此,小兄弟就请用餐,早饭过后再去大门,那里已经有良马为其备好,绝对能省下不少脚力。”
慕容云峰不愧是一家之主,言而有信,说到做到,正如他所言,有了一匹良马代步,那么一路上就可以轻松许多。“
“那么,小子就在此先谢过慕容家主了,这份恩德,来日有机会再寻报答。”
慕容云峰听完眼中一闪,放声说道:“不过举手之劳,小兄弟无需挂怀,身为我慕容府的贵客,自然要招待周全。”
一顿气氛轻松地早餐过后,君无殇随着慕容云峰来到了大门外,扫眼一看,一头七尺良驹正矗立在前,浑身毛发赤红,就像浴过鲜血一样,亮眼而扎目,让人一看上去就知道此马能白山涉水,如履平地。
少年人谁不爱马?
那种纵马狂奔三百里,鲜衣怒喝斩敌酋的感觉,让无数人神往。
加上此马神骏,目光放亮,更是让人见猎心喜。
君无殇走上前去,情不自禁地用手捋了捋鬃毛,感受着那份柔顺和狂野,他轻声一喝,双脚骤然发力,筋肉一拧,如同鲤鱼跃浪,翻身而上。
身下良马感受到背部的重量,沉重地打了一个鼻响,而后仰头甩尾,霍然长嘶。
声音贯彻众人耳中,中气十足,极具力量。
“好马!”
君无殇衷心发出一声感叹。
慕容云峰见君无殇立于马上,英气逼人,雄姿绽放,不由在心中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