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确实是一件好事,简单换算一下,在这片大陆上,仅仅我一个人所拥有的金币,都已经够买下一整片牧区的牲畜了。
不过我们不是来这里生活的,这些钱虽然很多,但我们是一共有二十万饶部队,需要的武器装备也非常多,还需要更多的钢铁来制造铠甲和武器。
招兵买马,我感觉在这里是行不通的,这里的人们都不善于战斗。他们本身就拥有很多资源了,可以让人们都过吃饱饭。
正想着,卓师伯爵伸过酒杯来和我碰杯,我才突然缓过神来,停止了思考。
“你在想什么?”卓师伯爵问道。
我将杯子里的酒喝掉,回答:“我在想,我们有这么多钱,能不能用来招兵买马?看来是行不通的。”
“确实不行,他们都不是能打仗的人,不过我觉得咱们不能操之过急。”他一边泯着杯子里的酒一边,“圣火国是个强大的帝国,这是我这两年时间里学到的,你应该比我更清楚这一点。曾经的我太过狂妄,无知又自负。”
听着他话,我又帮他把酒杯灌满,碰杯后,他接着:“其实我们所有人都是一样的,王国内每一个领导者都是这样自负,以为自己很强大,不怕地不怕,但他们都死了,还带上了无数族人陪葬,城市便是他们的陵墓。直到我真的看到了百万大军,看到了狂风与凶猛的海浪,真的,我们实在太渺。”
“是这样的,芸芸众生都是如此渺。”我回答。
“武伯爵,不要时时刻刻让仇恨折磨着你,圣火教徒强占我们的土地,侵犯骨锤族的女人,这种仇恨我们这辈子都忘不掉,但如果我们被仇恨笼罩,所有事情都要为复仇让路的话,那将会非常可怕。”
毕竟我们高调地露富了一把,今晚上大家不能都醉趴下,金币可是很容易被偷的。
本想着狠灌瑞郡一把让他替我们守夜,结果倒好,这哥们简直千杯不倒,倒是将我们的几个战士灌倒了。
“瑞郡!你他娘的地里的粮食是不是全酿酒使了?”我朝他开玩笑地问。
“哈哈哈哈哈哈。”他大笑回应。
我这才想起来,他在安达欧斯有一个巨大的酒库。农耕民族的嗜酒程度果然名不虚传。人族虽然看起来矮,但喝起酒来可真是凶。
“行了,看你也没少喝,我们几个守前半夜,你守后半夜行吧?”我问。
“哈哈哈哈,行行行,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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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醒来,已经是早上九点多,我被门外来往不绝的畜力车声吵醒。
推开门走出旅店,市场内早就已经重新热闹起来又形成了摩肩接踵的状况,摊位也早都占满了位置。这些人看起来已经不是刚刚开始活动了,而是在几个时前就已经热闹起来了,只不过那时候我们睡得太死,再加上大批运货的畜力车还没来。
我去将战士们和劳动民全部叫醒,今是我们计划赶回暂住地的时间,并且我们需要翻山越岭,现在出发恐怕都已经要迟到了。
收拾完行李,大家都准备好,我们五十饶团队准备踏上回暂住地的路了。
在回去之前,我突然想到,我们应该在这里把身上的钱花光,再次高调地露富一把。
不是为了展现我们的财大气粗,而是要带给原住民一种感觉,让他们认为我们的原大陆遍地黄金,这样便达到了效果。也许就会招来许多乐意冒险的人们加入我们的部队,回到原大陆去淘金。况且,我们的暂住地内还缺少很多物资,需要补充,虽然我们这五十个人带不回去太多东西,但好歹也做个表面工作,在总督那边有个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