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特怎么说,也是血族大公爵,相当于武学罡劲的强者。
不是说血族公爵实力真就逃不出租界。
而是作为殖民血族首领,三大公爵如果抛弃血族后裔,光杆司令跑路,肯定要被老祖诺菲勒吸干全身血液,以儆效尤。
现在诺菲勒自己都变成僵尸了,贝尔特自然不怕老祖再追究责任。
一个人没有累赘,溜得比兔子还快。
至于那些血族后裔?
愿至高始祖德古拉保佑他们!
贝尔特还有一个小心思。
遥想当年,血族圣战,先贤们尽皆陨落,只有诺菲勒活了下来,然后开枝散叶,自己成为二代血祖。
如今僵尸为祸,连诺菲勒都被僵化,可想而知,血族大部分精英已经遭遇不测。
只要能忍辱负重,苟活下来。
那日后三代血祖的名讳,可就是贝尔特了!
一想到自己成为血祖,诸多后裔齐呼老祖,贝尔特就浑身充满力量。
只不过,首先得要灭掉僵尸。
僵族势大,贝尔特被困在租界这么久,比谁都清楚,僵族传播感染能力,简直比蝗虫还可怕,短短数月,数量就已经达到四五十万!
一旦僵尸灾难大规模爆发,别说自己成宗做祖的美梦,就连人类都岌岌可危!
“传说故事里,血族和狼人是世代仇敌,其实世界上并没有狼人这个物种。”
“我可不想以后变成血族和僵尸互为世仇。”
“世界上的超凡种族,只有血族就足够了!”
“现在血族势弱,得借刀杀人,让人类对付僵尸。”
“毕竟僵尸危害,比血族要大得多。”
“如果不想亡国灭种,聪明的人类,自然想得通,要把枪口对准谁。”
贝尔特小算盘打得噼啪乱响。
驱狼逐虎,借人类的刀消灭僵族。
然后自己登基为三代血祖,把人类当做牲畜,暗中壮大血族。
岂不美哉?
只不过,穿越重重封锁,偷偷溜出租界的贝尔特犯了难。
这僵尸现世,为祸世间的消息,该传递给谁呢?
沪上最大的势力,乃是军阀袁紫英,可袁紫英早就做了人奸,和僵尸狼狈为奸,纵容僵尸在租界祸害人类。
找袁紫英,根本就是自投罗网。
但袁系十万精兵,是沪上最强武力。他不出手,普通人怎么可能战胜几十万僵尸?
蓦地,贝尔特灵光一闪。
“詹姆斯那个小家伙似乎说过,在沪上贫民窟,有两尊人类绝世高手?”
“其实力相当于血族亲王级别!”
“詹姆斯能在亲王级强者手下活下来,这事就很扯淡,但眼下别无他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
“诺菲勒老祖……呸呸呸!诺菲勒那个老混蛋,变成僵尸,也是亲王级。”
“想要对付一尊亲王,最好的办法,自然是找来两尊亲王强者!”
“只要人类绝世高手相信僵尸存在,他们在人类中必然威望极高,由他们发动人类宣战僵尸,比我效果好上一万倍!”
贝尔特计议已定,立刻开始打听寻找猪笼城寨。
此时天光大亮。
贝尔特乃是血族大公爵,意识末梢能够触及身体每一个细微部位,虽然还无法做到从细胞层面进化,但对阳光也有了一定免疫性。
不会像低等血族那样,一晒就化为飞灰。
戴着兜帽,勉强能在白天行动。
好不容易,来到猪笼城寨。
“这肮脏平民窟,有这么多低贱人类居住,该怎么找到那两尊亲王级强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