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个小傻瓜!”一个士兵揶揄的说道,嘴角带着笑意。
“是啊,亏他想的出来,竟然在耽误行程,在树林里找蚂蚁,他要是真想日女人,我也认了,可竟然这种白痴游戏......”另一个战士也是大摇其头。
几个战士纷纷在讪笑。
如今经过系统升级的路易,五官极为敏锐,听觉视觉都逼近普通人类的极限,这些话自然一句不拉的落在了他的耳朵里。
路易撇了撇嘴,心道,看来有必要立威了,否则这些二逼,指不定以后作出售吗事情呢。
路易收复了又一窝大猛齿蚁之后,径直起身到了刚刚那个出言不逊的战士面前。
他笑了笑说道:“格尔斯骑士,你对蚂蚁很有成见是吗?”
那个骑士靠在手,因为天气炎热,臂膀都展露在外。
他显然没有料到,这个小主人竟然回来诘问自己。
“那倒是不是。”骑士依旧靠在树,一点也没有面对主人的敬畏之心。
路易正色看着他说道:“听说你是军队中手劲最大的士兵,我可以和你试试吗?”
“咯咯咯...”周围的士兵都笑了起来,显然认为路易简直就是不自量力,一个孱弱的青少年,竟然跟一个久经战争的战士比手劲,这不是自取其辱吗?
“你是认真的吗?”格尔斯歪着头,嘴角扬,问道。
“当然。”
“好吧,我的主人,虽然巴克大人的命令当中没有陪小孩玩耍这一项,不过我倒是乐意奉陪。”格尔斯邪笑着,伸出一只宛若铁钳子一般的大手,这只手长满了长毛,老茧很厚,简直像怪兽的爪子一般。
反观路易的手,白嫩修长,简直跟女孩子差不多。
这样的手,被那只怪兽爪子握住,恐怕稍一用力就会骨断筋折。
两只反差极大的手握在一起,路易突然意念一动,从他手之的小世界戒指当中,瞬间蜂拥而出数万只蚂蚁,开始疯狂噬咬格尔斯的手掌。
“啊~”格尔斯一声惨叫,等他抽回手掌的时候,面覆盖着厚厚一层黑黝黝的蚂蚁。
其他战士也瞬间变色,瞪大眼睛看着这诡异而突兀的一幕。
这些蚂蚁并没有向格尔斯的身体内部延伸,而是只盯着他的手掌噬咬。
等他将蚂蚁全部甩开的时候,手腕以的赫然只剩下一个白骨手掌了,连一丝血迹都没有,宛若死去多年的尸体的手掌。
地密密麻麻的蚂蚁,则非常有序的朝路易爬去。
路易心念一动,这些蚂蚁又被收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周围的十个士兵,包裹剧痛难忍的格尔斯,都单膝跪地,向路易低下了头颅。
(求鲜花求收藏求评价票!!!昨天手臂发麻,应该是颈椎疼引起的,所以木有完成任务,求原谅,今天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