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咖啡馆出来,我边走边用手机订购回S城的高铁票,此时,手机电话声骤然响起,12306订票的界面马上闪跳,我连忙接起电话。 “喂,俞欢。”李澈的声音在电话那端响起。 “Raymond,什么事情吗?” “没什么,只是想看你那边事情处理得怎么样?” “之前公司的事情有了些新进展,算是好消息吧。然后再处理一点私人的事情,就打算回来了。” “哦,那好,都处理好就好。” “是公司有什么事情吗?” “没有,公司的事情一切有我们,你放心。” “好的,谢谢关心!” 我放下电话的那一刻,在街角遇到了我此生都不愿意见到的人——王玏。 看到她的那一刻,我竟呆站在原地。原本她还没发觉我,是她身边的朋友首先看到我,便轻推她看向我。她想走近我,却被她朋友给拉住了,但她还是执意向我走来,她走路的模样不太方便,身体摆动很大。王玏素面朝天,站在我眼前,说“俞欢,好久不见。” “你,什么时候有的?”我惊诧地看着她隆起的腹部。 “有八个多月了。”她看着我略显尴尬。 “这孩子是谁的吗?”虽然我自己明明知道答案,却还是忍不住自欺欺人。 “孩子是弘毅的。他出事之后,我去检查才发现怀了。”她说着便低下头,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我只是没有想到,你竟然会留住这个孩子。”我脸上露出苦涩的微笑。 “这是弘毅的孩子,所以,我一定会留下这个孩子。”王玏脸上露出了坚毅和笃定的神情。那神情似曾相识。 王玏的朋友拉着她离开了。她们两人往回走时,B城竟然淅淅沥沥下起了雪籽。那雪籽拍打在身上,又冰又痛。我站到屋檐下,竟然没出息地嚎啕大声哭起来。那雪籽的声音淹没了我的哭声,让我哭得更加肆无忌惮。 我第一次见到王玏,是在他们报社的大院里。两年前,我开车去给王弘毅送他开会用的资料,弘毅站在单位门口等着我。不一会儿,从报社大楼里蹦蹦跳跳一个小女孩,她身穿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一条半身牛仔裙,那时院里种的樱花都开满了枝丫,春风轻抚,樱花瓣就簌簌地从树上滑落下来。那散落的樱花花瓣铺就了一条浅粉色的道路,她踩在那樱花路面上迎面走来,仿佛是一副油画中走出来的美人似的。她单纯可爱的样子很招人喜欢,我从王弘毅的眼睛便读到了许多,“这是我们办公室新来的同事,叫王玏,我们主任看我和她是本家,就让我先带带她。” 而后,我在家里便经常从王弘毅的口中听到,他的这个新徒弟是如何聪颖,如何努力,他丝毫没有看出我并不想听关于他人的种种,但他还是有许多有趣的关于王玏的事情想要和我分享。可能是从那时起,我就感到了隐隐的担心,但是为了我可笑的自尊,我怎么能轻易承认自己其实是吃醋了,我又怎么能承认自己在感情上拜给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女大学生。 当我今天重新见到的王玏,竟然像被生生抽了一巴掌。在对王弘毅的感情上,她并不比我少。或许当时我应该放手,也不会造成这么多遗憾了吧。曾经的我,把她摆在小三的位置上,让众人对她口诛笔伐,我甚至去他们单位,当众扇了她一巴掌,扬长而去。因为我无法原谅一个背叛的丈夫,以及一个拆散别人家庭的女人。但是当王弘毅离开之后,一切尘埃落定,我们之间的结怨变得不再那么重要,我因为不能面对生活的巨变,而远走他乡。而她却选择了留下来,并留住了那个属于王弘毅的孩子,一个还只有二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身上已经有了远超同龄人的成熟与笃定的气息。 上学的时候,我非常喜欢背诵一些古文古诗,记得曾经有一首宋词写到: 少年听雨歌楼上, 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 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 鬓已星星也。 悲欢离合总无情, 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以前总是少年情怀,不懂“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的语意,虽然现在两鬓还未星星也,却也慢慢理解,那种“点滴到天明”的心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