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三章 想吃烤兔肉还是红烧兔肉(2 / 2)重回八零:发家致富嫁男神首页

张浩手握菜刀,在野兔的脖子处蹭了好几下。

兔子挣扎的更剧烈。

张浩继续挥动菜刀,可始终划不破兔子的皮毛,无法杀死野兔。

野兔表面有一层厚厚的皮毛,与鸡鸭等羽毛类的小动物不同,杀兔子必须划破它的皮毛,拔掉皮毛,才能取出里面的鲜肉。

突然,野兔张嘴咬张浩的手指。

张浩一根手指被野兔咬中,他吃痛,松开野兔的耳朵,野兔四条断腿一落地,飞奔窜出。

啊!

一群人惊呼,围堵野兔。

野兔有野性,被人抓了一次,变成惊弓之鸟,跑起来更快。

眨眼间,野兔冲到丁兆红家南墙下的出水口,从这里逃出,就可以摆脱这群人。

“抓住它,别让它跑了。”张浩揉着被兔子咬的手指,手指有点发红,倒是没咬破皮。

野兔速度很快,眼看就要跑出去了。

突然,一个圆圆的铝锅盖,从天而降,正好罩住野兔。

锅盖是丁兆红抛出的。

锅盖刚落下,她就冲过去,按住锅盖。

其他人一拥而上,把锅盖下面的野兔抓出来。

“兆红,你真有才。”

“抛锅盖这一招,出其不意,太惊喜了。”

张浩说道,“把野兔给我,竟敢咬我,我揍它丫的。”

“咬你很正常。”丁兆红说,“没听过一句老话吗?兔子急了也咬人。”

她勾勾手指,“把菜刀给我。”

“你要杀野兔?”张浩声音提高了几个度,不能相信。

一众女生惊呼道,“兆红,你敢杀野兔?”

丁兆红一手提着野兔的两只耳朵,一手握着菜刀,“是的,我敢。”

“兆红,你啥时候会杀野兔了?”高为民问。

丁兆红说,“我早就会,你们让一让。”

她来到水缸旁,接了一盆水,把菜刀放进水盆里,洗了洗,接着,手握菜刀,用菜刀宽厚的背面,冲着野兔的脑袋,重重一拍。

垂死挣扎的野兔,没了动静,被拍昏。

丁兆红手中的菜刀,仿佛女人手里的绣花针,来回穿梭,三两下之后,兔子脖颈处有鲜血流出。

女生们吓得尖叫,连连后退。

高为民皱皱眉,“兆红,请个乡亲帮忙杀野兔吧,咱别杀了。”

他不希望丁兆红干这么粗鲁的活儿。

因为刚剥开兔皮,就有一股腥臭味在空中弥漫。

丁兆红头没抬,继续剥兔皮,“不用,很快就好。”

他手握菜刀,在兔子的四个爪子部位,用菜刀画了一个圆,用力一拽,兔皮就与兔身分离,红白相间的新鲜兔肉露出。

“兆红,你真厉害。”张浩大叫。

女生们也都夸丁兆红厉害。

丁兆红把兔皮与兔肉分离后,又把野兔的内脏掏出来,剩下干净的兔肉。

丁兆红问,“你们想吃烤兔肉还是红烧兔肉?”

“烤兔肉。”张浩说道。

“我想吃红烧兔肉。”

众口难调,每人想吃的兔肉不一样。

高为民拍拍手,说道,“我建议俺们吃烤兔肉,原因是烤兔肉做起来简单,花费的时间少。”

“你们看看天色,时间已到半下午了,咱们该回城了,必须抓紧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