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做什么生意,都必须定位准确。
如果定位模糊,看到这里顾客多,就在这儿卖衣服,很可能出现这样的结果,一个集接着一个集市去卖衣服。
这样一来,将耗费她大量的时间。
丁兆红的事业航线也将发生偏移,从倒卖衣服的二道贩子,变成游走四方的卖货郎。
这不是丁兆红的目标。
她希望从二道贩子变成厂商。
这样才能赚大钱。
所以,哪怕集市上人群众多,她都不零卖衣服,只找商贩们谈合作。
一旦把合作定下来,以后就不需要来了,商贩们需要衣服,去她店里进购衣服就行。
做到这一步的话,丁兆红坐在家里就能赚钱。
暂时的辛劳,是为了将来更好的赚钱。
高为民听了丁兆红的解释,能理解她的做法,但是,他真的不想与丁兆红分开,说道,“要不把三轮车放在这儿,我陪你一起进去。”
他声音里多了柔情,“兆红,你应该知道,我跟着你,就是想和你待在一起,而不是想守着三轮车。”
丁兆红看着他略显幽怨的神情,噗嗤一声笑出来,“我去里面走一圈,谈完事就出来,用不了多长时间。”
“你别在这儿女情长了,按我说的做。”
高为民还要说点儿啥。
丁兆红眼神一冷,“别说那么多了,你听我的。”
她跟高为民的聊天方式是,好言好语说事,如果说了半天,高为民不肯配合,她就直接命令高为民。
高为民点头,“好吧,我在这守着。”
丁兆红拿了几件衬衣和牛仔裤,走进集市。
集市大街的两侧,大部分摊位是卖衣服的。
乡镇这种集市,并非每天都有,一般来说,十天才有一次集市。
对十里八乡的乡亲们来说,每次赶集就是过节,是件相当开心的事。
赶集最重要的事就是买衣服。
几乎每个衣服摊前,都围着一群人,摸衣服的面料,问价格。
丁兆红站在第一个衣服摊位前,打算从这个胖乎乎的男商贩这里开始谈生意。
她没有立刻找男商贩谈合作,毕竟,不能影响人家正常的生意。
等买衣服的顾客离开了,丁兆红才上前,向商贩说明自己的来意。
男商贩仰起头,冷漠道,“我这里有这么多衣服,都卖不出去,你还想让我进购你的衣服,哼哼,我不是傻子,不上你的当。”
丁兆红道,“老哥,你的衣服卖不出去,是有原因的,你看你这里的衣服,都是样式老旧的衣服,这些衣服肯定卖不出去,你再看看我手里的衣服,是当下最时髦的款式,不管在大城市还是在咱们县城,卖的都很火,你卖我的衣服,绝对比卖你现在的这些衣服更挣钱。”
“哼,说得好听,你不就是想让我进购你的衣服嘛,呵呵,我明确跟你说,我不吃这一套,你哪来的回哪儿去,走你。”
他挥手驱赶丁兆红。
丁兆红看他一眼,自己给他指出了一条赚钱的捷径,他竟然不接受,活该他是小商贩。
她去下一个衣服摊位谈合作。
从集市这头走到那头,丁兆红说话说的嘴皮子发干,然而,没谈成一个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