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美的寝宫内,也许正是一日内最忙碌的时候。因为一屋子的宫女嬷嬷,都在伺候皇后梳妆打扮。 皇帝与皇后感情好,皇帝下朝后都会来皇后宫里,跟皇后一起用午膳。 梳好发髻,嬷嬷拿起一支金钗,插到皇后头上。这支金钗通体纯金打造,插支部位雕刻着两只盘旋的凤凰,钗尾是一只展翅的凤凰。凤凰做得栩栩如生,尤其是凤眼处镶嵌的两颗黑宝石,更是让凤凰好像活了一样。 突然,不知从何处出现一个全身蒙得只剩眼睛的蒙面人,从皇后头上抢过金钗,随即一溜烟地窜出屋子,来到院子,跟隐藏的暗卫打了片刻,在整个皇宫全面反应之前,挣脱暗卫的纠缠,施展绝顶轻功,飘然离去。前后不到一柱香的时间。 皇后愣在寝宫中,直到皇帝赶来才回过神来,当即脱簪跪地。那金钗是封后时皇帝所赐,皇帝更是特别交代:“每天都要看见皇后戴着它”,如今却被贼人抢去。 “那蒙面人是从何处而来?”皇帝压着声音问道。 “这,臣妾不知。”皇后惶恐磕头。 宫女嬷嬷跪了一地,也道不知。屋外的隐卫也不知。那贼人就好像是凭空冒出来的一样。 皇帝滋滋地冒着冷气,一地跪着的人都瑟瑟发抖。 不知道过了多久,另一个黑衣人跪在皇帝面前,皇帝才勉强收了冷气。 “皇上,奴才无能,没有抓到窃贼,请皇上降罪。” “连你都抓不到吗你不是号称雁过无声吗?”皇帝冷气更甚。 “那人内力深厚,招式奇特,奴才不是对手。不过奴才跟他交过手,看见了他身上属于风雷骑的标志。”雁无声回道。面对皇帝的冷气能够镇定作答的,没有几人。 “风雷骑?这么说,是贺州并肩王府偷的?”皇帝略一思索:“传令,密切注意贺州并肩王府。大将军即日整兵三十万,讨伐贺州。” 另一厢。 西秦。三皇子府。 “主子,皇上刚刚下令大将军整兵三十万讨伐贺州。” “为何?”司马钰有点疑惑。 “辰时,栖凤宫闯入一个黑衣人,抢走了皇上赐给皇后的凤钗。雁无声追踪黑衣人,发现黑衣人是贺州并肩王府的风雷骑。” “贼人抢凤钗做什么?”司马钰紧着眉头。 “属下不知。” “好,下去吧。” “无论如何,这倒是个机会。”司马钰想着,手掌在案上击了一下,便有一人跪在面前。 “传令给妙歌。就说机会来了,让她做好准备。另外传令给王副将,让他见机行事,我要这三十万大军,要么为我所用,要么有去无回。”可怜一支玉笔就这样化为玉粉。 另一厢。 大华。贺州。帅府。 凌霄拿出凤钗,将凤眼翘下来,轻轻一捏,果然脱下一层薄薄的壳,这壳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和工艺制成的,竟然真的像黑宝石一样,可以以假乱真。 凌霄将还阳丹化在水里,又给并肩王渡了些真气。并肩王悠悠醒转,又看见了戴兰花面具的女人。 “王爷,喝药。”凌霄一边说着,一边把并肩王扶起来。然后让并肩王的头靠在臂弯,另一手给并肩王喂了药。 须臾,并肩王像是受了极大的苦楚,满面通红,血管怒张,吐出一口黑血就晕了过去。 “想不到这还阳丹药效那么大,这老王爷身子弱了,竟然承受不住。”凌霄心想着,伸手吸走些药气,并肩王面色才渐渐淡下来。 凌霄正要把凤钗放入怀中,却看见凤钗上还有宝气冒出,便拿起来细细查看起来。凌霄之所以知道还阳丹在这凤钗之上,就是因为夜探皇宫时看见皇后戴的这凤钗上有宝气冒出,而这宝气是药气。什么药能在皇后的凤钗上呢?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最暴露的地方就是最隐蔽的地方。凌霄便大胆猜测就是还阳丹。 谁知还阳丹取下来,这凤钗竟然还有宝气溢出。这西秦皇帝也是可爱得紧,他难道不知道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吗? 凤钗的柄是中空的,倒出来一颗红色的黄豆般大小的珠子。珠子没有了遮拦,宝气更是肆无忌惮地散发出来。 凌霄并不知道是什么珠子,不过既然宝气这么纯粹,就勉为其难收起来了。 是夜,并肩王府遭遇了黑衣人,王府守卫森严,常天遥以一当十,愣是让百十个黑衣人未能向正院靠近一步,反而听到了并肩王爷醒过来的消息。 常天遥回到梧桐苑的时候,已是卯时。老王爷一醒来,立刻就传了四大副将连夜布防,整个燕家军进入战备状态。常天遥作为“义子”,自然全程在并肩王身边。 随着一声“哼”,凌霄睁开了朦胧的眼睛。 “你回来了?”凌霄揉了揉眼睛。 “你占了我的床。”常天遥冷冷地说道。他还在为她的避而不见生气呢。入皇宫盗药,他只要轻轻一想,就知道是她做的。她也实在是胆大,皇宫他都不敢轻易去闯,她倒好,不仅闯了,还偷了灵药出来。真是,她就没想过万一出不来怎么办吗? “哦,不好意思啊,太困了。你来睡吧。”凌霄掀开被子下床。她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对常天遥不善的语气也没有在意。 “你来找我有事吗?”常天遥给自己倒了盏茶。 “有事啊,我来是想告诉你,这一仗你放心去打,必胜。”凌霄说着,也给自己倒了盏茶,沾唇冰凉,她紧了下眉头,把茶放下。 “怎么了?”这个神情常天遥记得,这是第二次出现。 “没什么,”凌霄淡淡地说道:“水凉了。” 水凉了。他记得,上一次,她也是这么说的。他原本以为她有别的深意,可是现在看来,她似乎只是在说一个事实,水凉了的事实。 “水凉了怎么了?”常天遥看着凌霄,不打算放过她脸上任何细小表情。 “不怎么,你休息吧,我走了。”凌霄放下茶杯,转身欲走。 这样的冷淡疏离,让常天遥心口一疼,他一把将她拉入怀中,覆身就要吻她。 脖颈处一冷,是利刃贴肉。常天遥一顿,凌霄的眼中一片淡漠,果然,她不爱他了。常天遥心疼更甚,无论如何,今天都不能放她离开,否则,他将再也不能靠近她。 常天遥不顾脖颈处的利刃,将凌霄拉得更近些,继续覆唇。利刃划过脖颈,来不及感受脖颈处的疼痛,肩背部被利刃深入的疼痛就清晰地传来。 因为这个疼痛,他改变了主意。本来,他只是想吻她,可是现在,他要要她。他受不了她不在意他,他受不了她把帮他报仇当作了结。她是他的,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她都只能是他的。他要要她,由不得她说不。 他撕扯她衣服的时候,她把匕首拔出,给了他第二下。常天遥只停顿了一秒,继续撕扯。他要定她了,除非她杀了他。当凌霄发现疼痛和血腥味让他更加疯狂的时候,已经晚了。 “嗯唔。”当他进入的时候,凌霄忍不住哼了一声,紧皱的眉头也证明了她此刻遭受的痛苦。 粗鲁,残暴,变态,横征暴敛…… 凌霄死死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叫出声来,积累力量再一次拔出匕首。当她准备再一次刺入时,手腕却被常天遥反手拿住,匕首被抖落在地。该死的女人,真的想要他的命吗? 足足两个时辰,他终于歇了。 他不是歇了,他是晕了,晕了。 两个时辰,狂风骤雨中的两个人,谁也没出一言。无言的进攻,无言的反抗。说出去,必是一段奇谭。两个人的倔劲儿,由此也可见一斑。若是飞彩早出生几年,她一定会无比自豪地说—“瞧瞧,父君和母君就是相配。啧啧,连风月之事,也这么有味道。” 留下一瓶金疮药,裹上一件他的外袍,她走了。周身像被拆了一样痛,她只好瞬移。 弓虽女干犯!凌霄恨恨道。情节特别严重,手段特别恶劣,危害性特别大!活该被浸猪笼!龟儿子的。假超人,有本事不要晕啊。狗熊。 昏迷中的男人,并不知道他被女人嫌弃了,否则,他就是爬,也要爬起来,再战三百回合。让她连爬,都爬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