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八十二章(1 / 2)穿成摄政王的掌中宝首页

“看情况吧,若是真的打起来,她也不用嫁过去了,就让她在这宫里养一辈子吧,嫁出去了说不定还会被婆家嫌弃,是朕亏欠了她。”

全福在这话里听出了另外一层意思,“若是打起来”,岂不是就是说,诺斯国没打过来,还是要嫁过去?普通人家都会嫌弃一个残废媳妇儿,更何况是一国之君。

把月公主嫁过去,和让她去死没什么区别。

这月公主真是个可怜见的。

浮施殿里的众人,丝毫没有察觉到外面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这里被看管的比天牢还严。

魏洛后来知道这边的事情了,但别说救人,就连往里传个消息也束手无策。只能是飞鸽传书给少君,让少君拿主意。

这飞鸽一来一回,怎么也要四个月,他现在只能是带人在附近暗中观察,若是里面的人攻出来,他们也好有个接应。

边境的消息他们也就比闽国的老皇帝早知道一两天,他也很是纳闷。总觉着少君突然回诺斯国国可能跟这件事有关,可是按照少君宝贝召国小公主的模样,怎么会留她一个人在这里?

罢了罢了,天下的事情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要在少君回来之前保护好小公主就好了。

歌容这段日子过的可不好,多来了两个人,跟着阿华,天天逼着她练功识字,这才短短两个月,整个人感觉都得到了升华。

天没亮就要起来,先跑几圈才能吃饭,然后就是练一天的功,晚上睡觉之前也要跑几圈,背两篇文章,才能洗漱睡觉。

阿华是陪着她练,但是另外两人就是吃着喝着看着他们努力。

“你这基础功学的都差不多了,明天开始学套武器的招式吧,你喜欢什么武器?”田莉坐在树下的木墩上,旁边放着冰盆,吃着葡萄口齿不清的询问。

歌容还在蹲马步,汗流浃背,“我觉着长陵不错。”

江珺故那个小破孩,一手长陵就使得贼秀,让她看着好羡慕。

“长陵打起来没有杀伤力,还需要极强的爆发力,你换一个吧。”

“要不跟我一样学软剑?”阿华建议。

歌容这才想起来,阿华腰间的那边软剑似乎从不离身,平时就当腰带一样别在裤头上,用的时候抽出来就上了。

不由得看向他的腰间,他的剑鞘就是弧形的,刚好圈在他腰上,很是方便。剑鞘通体黑色,反着几线金光,看起来平平无奇却又内含玄机。剑把也是黑色的,缠着几圈颜色不一的破布,比起剑鞘,剑把看起来就要廉价许多,感觉不是很配对。

田妍注意到了她的目光,又往嘴里塞了个葡萄,翘着二郎腿,往树干一靠,“你可别觉着这剑一般,这小子来头可不简单,腰间这把剑锋利无比,削铁如泥,碰到绝对见血。但是不管怎么问,他就是不肯说这剑什么来头,你要是好奇,有空就去问问他,问出来告诉我,你问的话说不定这小子真的会说。”

歌容有些不信,她看着这剑和别的也没什么区别啊,战场上哪把刀不是碰到就能见血?

阿华却会错意了她的意思,见她一直盯着他的腰,莫不是她想要这把剑,可这把剑是……

犹豫了许久,咬了咬牙,说道:“你若是真的喜欢,我送你也罢,我换把别的剑也是一样的。”

他用别的剑杀人也都差不多,力度也够。但是这小妮子不一样,力气比较小,用这把剑胜率会大上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