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那是沈子昂的人。
封桀听懂她说的是什么后,眉眼里有戾气凝聚:“真是阴魂不散。”
“在这里杀了我们,是神不知鬼不觉,到了安陵或京城,他就算有那胆也没那本事,肯定会穷追不舍。”
殊不知,在荒野,才是她的主场。
“我们该走了。”时荞喊他收拾东西。
他们不能连累村寨的无辜村民。
这里偏僻,离城镇有很远一段距离,也打不到车。
时荞买了辆电动车。
暗红色的,连车镜都掉了一个,用胶带缠着的。
“荞荞,这车也太破了,还能坐人吗?”封桀眼里的嫌弃不言而喻:“我让司零来接我们。”
时荞没什么多余表情,只淡淡瞥了他一眼:“你坐不坐?”
娇气不行的封桀:“…坐。”
他默默从时荞手里接过背包,长腿一跨坐在后边,让这辆破落的电动车,承载了自己矜贵娇气的身子。
电动车速度不是很快。
头顶的太阳烈的蒸人。
半路上,时荞拧着眉从包里掏了件薄衣服扔在封桀头上,让他遮阳。
封桀也感受到了,自他这次发烧感冒后,时荞就对他很好,虽然有时候动作不算温柔。
他伸手揽住时荞纤细的腰肢,脑袋贴在她背上。
时荞身子微僵,电动车一拐,差点窜到沟里去。
但她到底也没说什么。
封桀抱的更紧,眯着眼睛,唇角弯弯。
他的阿窈回来了!
村寨不大,封桀和时荞容貌又都那么出众,住了两天,村里差不多就都知道了。
这会儿只要找个人随便一问,有没有陌生人来过,就问出来了。
于是,两人前脚刚悄无声息离开村子,后脚那两个男人就来到了咏婶家。
“我们是他们朋友,来找他们…”
咏婶就是淳朴的山村人,不会想到杀手那种东西,就单纯的信了,如实的说着:“哦,走了,刚离开…”
两个男人四目相对,问了方向后,开车追了上去。
村寨三四里地外的柏油路边上。
破旧的电动车停着,时荞在边上拿着手机打电话。
封桀头上顶着防晒衣,在吃不久前离开时,咏婶塞给他们的素包子。
远处黑色轿车过来时,两人就站在这也没躲。
车子在路边停下,从车上下来四个人,拦住四方去路。
“时小姐,桀少,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说着请,但他们手里的武器却没彰显出半点要请的意思。
封桀把最后一口包子吃完,拍了拍手,开始卷衣袖。
时荞挂了电话,斜睨了他一眼:“老实坐着。”
封桀:“…”他又把袖子放回去,弱弱一声:“哦。”
三分钟后。
四个男人被用撕成布条的衣服捆起来,扔在路沟里。
时荞把要往驾驶位钻的封桀拉出来塞进后边,自己去开车。
封桀:“…”
这样子他还怎么向荞荞证明自己能保护她?
他好废物,他好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