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秦守一直在找这只怪鸟,除了他发誓不再踏入的冥海,洪武大陆其他地方几乎被他找遍了,可是始终没有找到怪鸟,再加上这五百年也没出过事,秦守渐渐的也就放下了执念,可是没有想到这只怪鸟居然还敢出现,这真是让我十分意外!”
方平并不知道火灵是莫小雪带去的,而莫小雪得知火灵和圣仙门的恩怨之后,更加着急了,如果不是自己要求火灵跟她一起前去圣仙门报仇,火灵肯定不会跑到圣仙门的。
“小姑娘,你也不要着急,按照当年的情况来看,火鸟应该是杀不死的,不然当年跟秦守一起去的可是万剑一,他的神剑都尚且无法击杀火鸟,秦守就更不可能杀的死火鸟了。”
莫小雪听到这,才稍稍安心一些,加上方平看上去就像是林家大伯,说话又可爱可亲,渐渐的莫小雪就对他放下戒心了。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说完莫小雪,那就来说说她哥哥吧。
大雨过后,山上百花齐放,虽然以是初秋时分,天气微凉,可是山林之中热闹无比,各种小动物都在大雨之后,出来觅食,人也不例外了,这不,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背着一个小箩筐,正弯着腰在山上采摘药草。
走近一看,才发现,此人竟然是林家的二公子林天宝,林天宝虽是林家人,但是因为没有灵根,无法修炼,所以离开了林家,在距离西月城十公里的张家村当私塾先生,没有上课的时候,就上山采些药草,做些药丸,贴补家用。
林天宝四十五岁了,二十岁的时候,娶得一房媳妇,只可惜媳妇命苦,还没有给他生下子嗣,就撒手人寰,三十岁得人介绍,又找了一房媳妇,这次上天没有再坑他,让他三十三岁得一儿子,一家三口在张家村住的还算是幸福美满,当然,有些媳妇也会唠叨几句,大体就是说他明明是富家公子,为什么要自命清高,非要搬出来住,还不要家里一分钱。
林天宝一边找草药,一边低着头往前走,正走着呢,一抬头,看到远处大石头旁边躺着两个人,两人衣衫破烂,相拥在一块。
“莫不是被野兽袭击了?”
“不对啊,若是野兽,怎可能相拥而躺?”
林天宝蹲在莫小宇跟前,手搭在莫小宇的脉搏之上,这一探,心里一惊,还有脉搏!
“这,这,这可怎么办?人还有救,可我一个人该怎么弄呢!”
林天宝又探了探桃花的脉搏,发现桃花脉搏全无,叹了口气,思考了一会,决定把女的挖个坑埋了,把男的背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