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完饭,闲得无聊,就去看池曦大大青刀练气。
池曦的身手真是好,一顿拳脚下来,舞的人眼花缭乱。现在这个社会,有他这样身手的人,几乎没有。
至少我从没见过,无论是真的还是电视上的,都没有池曦好。
我傻傻的看着他,这个人,是我的老公呵,是我的了。
池曦收了刀,朝我走来。
清晨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他肌肤上渗出来的点点汗珠,将阳光折射得五光十色,非常的美丽。
那一刻,连空气是香甜的。
他拧着眉看我。
我回过神来:“池曦,你练完了啊?吃饭了吗?”
他点点头。
池曦收拾了一下,就寸步不离的跟着我了,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绝不离开我三步远。
对这点,我很满意。
没有思维的人,听我的话就好了。
我哥和我爸还没出来,我妈已经打点好了,光彩照人的下楼。
昂贵而精致的包臀短裙,纯金项链,纯金戒指,硕大的宝石……我闭上眼,不忍直视。
这岂是一个“俗”字了得?!
我的妈妈,原来是财大气粗的。
这个三层小楼,怕是住不下她这么一尊大佛。
“妈,你这个样子,是要去参加舞会吗?”
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原因能让她如此隆重的打扮。
“舞会?”我妈笑着拉我过去:“舞会才不穿这破烂玩意儿呢,走,跟妈去逛街,给你也好好打扮一下。”
“可是爸爸和哥哥还没出来。”
我妈道:“那是他们男人的事,我们俩逛街花钱就好。”
我:“……”
默默地咽了一把辛酸泪。
我妈这习惯是常年在外养成的吧?他们不回家,一定另有缘由。
我们家,不缺钱。
池曦寸步不离的跟着我和我妈,是个合格的保镖。
不说话,不参言,只是盯着我们。
大街小巷的女子看见他,都忍不住频频回头,却都被他那一身高冷气吓得退避三舍。
没办法,我们家池曦的颜值太高了,惹人注目呢。
我思讨着下次逛街是不是将他放家里,这样总带出来晃,不好。
我和我妈一直逛到了傍晚才回家,买了一大车东西,我哥的小破车差点都装不下了。
我妈边下车边张罗张姨过来拿包裹。
“你哥这车太没面子了,得换,赶明儿我们娘两一起去买个车吧,这不太符合我们的身份。”
我拧起眉:“妈,我们有什么身份?买个车多费钱,你今天已经胡乱花了很多了。”
我还是觉得勤俭节约的好。
猝不及防的被女儿教训了一番,我妈看了我一眼,语重心长道:“小昭啊,人生在世,不就图个安乐?窦家女人短命,我们是媳妇,也不会例外,你看你奶奶……嫁到窦家,就等于舍了命,用命换来的富贵,为什么不享?”
说的好似很有道理,可是,这样真的好吗?
“妈,有我在,你不会短命的。”
我妈笑着揉我的头:“是呀,有了小昭,妈妈会长命百岁的,你是妈妈的小福星,来,看看妈妈给你买的衣服好不好看。”
我兴致缺缺:“不是都试过了嘛,还有什么好看的!”
“试试,试试,在商场试与在家里试,这感觉不一样。”
我:“……”
心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