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人坐在上首,陶成轩恭敬侍膳,不过食盒里装的是什么菜他也不知道,虽然都是按着他的口味来,但每天菜式都不同。
已逝去的夫人本来就是厨中好手,陶成轩对女儿手艺并无疑问,只以为陶甜继承了母亲的厨艺。
揭开盖子一看,几人顿时惊叹出声,那盘中竟然装着一朵盛开的牡丹花!这牡丹绿叶金花,花瓣仿佛沾染了金粉,层层叠叠渐次而开,华丽堂皇,富贵至极,比真的牡丹还多了几分雍容。牡丹的花香和淡淡的鱼香味扑面而来,不由分说地钻进鼻腔。
“这是牡丹花?”锦衣人颇有兴致,“这是何物所做的牡丹花?”
陶成轩道:“臣最爱食鱼肉,想来这道菜也应该是鱼肉所做。”
锦衣人感叹道:“鱼肉软嫩,想要令其立体成型不简单,太薄失之于寡淡,太厚则有损美观。令爱的手艺真是巧夺天工,也该叫宫里那些头抬到天上去的老厨子来看看,什么叫做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陶成轩连忙垂首恭敬道:“您谬赞了。”
仔细一看,牡丹花的花瓣是一片片被炸成金色酥片的鱼片所组成,从外观看口感似乎十分酥脆,轻薄能透光,用筷子轻轻折断金黄色的面衣又露出中间裹夹着的白嫩鱼肉来,望之生津。这碟牡丹鱼片旁边还放着两个花朵形状的小碟子,里面放着浓稠的朱红色酱料和一碟黄色的酱料,似乎是用来蘸着鱼片吃的。
锦衣人先夹了一块鱼片直接放进嘴里,出锅了一会儿的炸鱼片还是一样酥脆,随着咀嚼发出咯吱咯吱清脆的声音,这声音愉悦了他,嚼到里头又品出鱼肉的嫩鲜。他很快又夹起了第二片花瓣。
这次他尝试着沾了一点旁边放的红色稠酱,那酸酸的气味像是番茄,一尝果真如此。本以为炸物加果酱会很难吃,没想到薄脆的鱼片沾番茄酱吃起来酸甜适口。另一碟黄酱是甜辣口,组合起来又是奇妙的别种风味,不同一般炸鱼容易让人腻味。
在旁候着的两人连问都不用问,光是看样子就知道味道如何。眼看盛开的一大朵“牡丹”很快就被肆虐得只剩下残花。
陶成轩有点心痛,忍不住大着胆子暗示道,“这是臣小女对臣的孝顺之心……”
锦衣人感动道:“令爱的孝顺之心我尝出来了,确实相当真挚。不过陶爱卿年岁已高,应当少吃油炸之物,以免对身体有碍,就让我来替你解决吧。”语气虽然亲和,但话语中的强势和霸道不容忽略。
“……”不需要这么体贴啊,你明明就只是想吃掉这些菜吧!可这话不敢说,陶成轩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再次下筷子风卷残云地消灭食盒中的食物。
开始他还吃的十分矜持,到后来速度就情不自禁地加快了。
陶甜做的分量足,种类多,一口大小的蟹壳黄虽冷,但外皮香脆酥口,咬下去咸鲜味儿油而不腻,饱满的蟹黄汁水迅速丰盈整个口腔;软炸元宵又软又糯,筷子一夹,饱满的黑芝麻馅就从中间流出来;四色饺子做的十分精致,造型就如同蝴蝶,四种颜色的馅料组合在一起味道非但不显杂乱,反而丰富了口味层次。
除了锦衣人,其他人只能在一旁眼睁睁看着,闻着香气内心简直饱受煎熬,恨不得以身代劳。
不过代劳是不可能的,锦衣人的胃口极佳,竟连一点残渣都没剩下来。锦衣人咳了咳:“分量略少了些。”
陶成轩看着桌上的五六个碟子,昧着良心点头附和道:“……是有点少。”
贵族为了保持体面和优雅,吃个东西通常还要在碗里剩下那么一点,叫福底儿,以示矜持。锦衣人却相当不喜欢这种做法,对空盘子感叹道:“母后一向崇尚爱惜食物,不许浪费,天下还有多少人吃不上饭,吾等如今的日子倒是过得奢侈。”
陶承轩不敢多说别的,忙道:“太后圣明!”
锦衣人摆了摆手笑道:“多谢陶爱卿款待,令爱的食物做得甚是可口,我倒是想让宫中的御厨来取取经了。”
锦衣人的真实身份实则为大周朝的当朝国主,楚宣帝,单字名狂。和名字相反的是他生性内敛稳重,不爱杀戮,对美色也毫无欲望,至今后宫空悬,由太后把握,唯有见到美食时才活跃几分,因今日这一顿十分切合心意,他免不得对未曾见过面的陶甜生出了几分好感。
不过楚宣帝也没忘记正事,今日这一趟也不是刻意为了吃饭来的。
当今刚入新朝,百废待兴,人才紧缺,他打算重新重用当初被先皇放弃的一些臣子,陶成轩就是其中之一,当年他因为拒绝了先皇想要将公主下嫁给他的要求,所以被先皇弃之不用。
在楚宣帝看来父亲这行为简直是荒谬,比起能用的贤臣,区区被拒婚又算得了什么,皇家的公主身份高贵,可也不见得非得全天下的男人都得喜欢。
楚宣帝微服私访就是想亲自来探一探陶成轩的底细,而他没有失望,对方的品性和能力比想象的要好得多,就连出嫁的女儿陶甜在同城夫人圈子里声誉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