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沈慕之脸迅速涨红,心脏像是要从喉咙里跳出来,头皮都泛着麻。
好半天,沈慕之才红着耳根,“这还在外面呢。”
岑书白抓住重点,“在家里就可以吗?”
“你怎么老想这些事。”沈慕之这回羞得都不敢看岑书白了。
岑书白甚至都能感受到沈慕之手在不停颤抖。
果然这种事对沈慕之来说,还是太早太刺激了吗?
要不,她过个一年半载再提?
岑书白正考虑要不要把开吃的时间延期呢,就听到沈慕之故作镇定的声音,“你如果真想那么做的话,可能得等几天。”
诶?
这信息量,有些大啊。
岑书白惊讶的眼神有些灼热,热得沈慕之觉得自己脸颊已经烫得可以煎鸡蛋了。
但沈慕之还是强行按捺住心里的羞意,“你喜欢什么颜色的猫耳朵?白色还是黑色?要不要一起买个猫铃铛项圈?”
想象着沈慕之戴上猫耳朵,猫铃铛,被绑住手的模样,岑书白不由咽了咽口水,“……你好了解的样子。”
“我虽然不了解福宝的观影喜好,但我知道你的择偶标准。”沈慕之幽幽看了眼岑书白,“每一篇文里,都能或多或少反映作者的喜好。
福宝你就喜欢双眼皮大眼睛,年轻漂亮的男孩。而且逆袭记中,小王子也曾为瑶光帝戴上猫耳朵讨她欢心。”
岑书白眨了眨眼,咬上沈慕之唇瓣,“我的好慕之,等我这篇存稿到3万了,我们就去旅行吧。”
“都说婚前得两个人出去旅行一趟,才能判断彼此适不适合组成家庭。”沈慕之风马牛不相及地来了句,“福宝想和我结婚吗?”
岑书白没正面回答,只是狡猾地回了句,“看你表现。”
“福宝真狡猾。”沈慕之泄愤似的在岑书白脖子留下一颗草莓,完了又怜惜地亲着它,“可我还是控制不住地喜欢你。”
岑书白笑着摸上沈慕之修长的脖颈,觉得谈恋爱果然有益于身心健康。
因为和沈慕之约好要去旅行,所以接下来几天,岑书白码字的时候,沈慕之都很殷勤地给她倒水切水果,顺便给自己谋取一些福利。
沈慕之纯洁又无辜地看向岑书白,“福宝,你看现在这么晚了,你放心我一个人回去吗?”
“你之前不是说,初中时有混混勒索你,结果你把他们都打跑了。”岑书白看穿了沈慕之的小计俩,但她不揭穿,反而故意说“难不成,你是在骗我?实际上,他们根本没有被你打跑?”
“……外面那么黑。”沈慕之眨了眨眼,理直气壮,“福宝不在我身边,我会害怕的。”
岑书白挠了挠沈慕之手心,笑吟吟道“可是我家没多余床位,我也不习惯和别人一起睡。”
“福宝偏心。”沈慕之眼里的光慢慢黯淡下去,“你明明每天都抱着那只熊猫玩偶睡,你宁愿去抱一只熊猫,也不愿意抱我。”
“岑书白是个偏心鬼!”
说完,沈慕之“哼”了声,转过身子,不理岑书白了。
自从岑书白恋爱后,两人相处时就极少冒头的胖胖幽幽说了句,“熊猫比人类受宠很奇怪吗?”
而直播间同样听得到胖胖话的观众,更是乐不可支。
哈哈哈哈哈胖胖说得没毛病啊,我站胖胖!
不不不,胖胖再怎么可爱也没有实体,这波它亏了。还是慕之美人比较重要,我压慕之!
有生之年,我居然看到了人类和熊猫的修罗场,刺激。
原本一个吃醋的沈慕之,就够岑书白哭笑不得了,现在又来了一个胖胖。这让岑书白更加确定修罗场是个麻烦事,能消失就不让它出现。
岑书白一边在脑海里安慰胖胖,一边口头哄着沈慕之。
岑书白的语气温柔又真诚,话语甜蜜又撩人,听得胖胖和沈慕之,最后都被她哄得晕头转向,稀里糊涂就不吃醋了。
气消的沈慕之模样乖巧极了,眼睛轻轻一眨,就能在岑书白心里泛起涟漪。
以至于岑书白听到沈慕之的话后,还有些不敢确信,“慕之,你刚说什么?”
沈慕之向岑书白递了一个难掩羞涩的眼神,“我抱起来很舒服的,福宝今晚抱着我睡好不好?”
笑死我了,所以沈慕之还没放弃留下来过夜的念头哈哈哈。
赌一车黄瓜,白姐不答应的话,沈慕之绝对会哭出来!
“福宝,我保证不会逾越的。但……”沈慕之眼里氤氲着春色,语气暧昧又撩人,“如果你要是想对我做些什么,我是不会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