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晨颓然的走在大街上,胡须掩盖下的肌肤铸成一张精致的面容,熏黄的唇齿间还夹杂着一杆香烟。
他手里提着一扇排骨,妻子昨晚明确告诉他,想要吃排骨了,右手提着一块鸡胸肉,丈母娘夸赞他的厨艺进步不错,可以再抄一次辣子鸡丁。
二十七八岁的年纪,他活成了自己最期望的样子,也活成了所有男人最不屑的样子,他没有事业,不用上班,却住着豪华的别墅。
可惜,也只有在出来买菜的路上,张晨才能畅快的回忆昔日的荣光岁月。
曾几何时,他也是无数少女心中的梦,天生的容颜是他的捷径,即便家室不好。
都言,女人的钱是最好赚的,那时的他,便靠着追求者的钱财打扮自己改善生活,即便父母还住着土房子,他却天天住酒店。
那时的他根本不拿正眼望那些穿着简单的女孩儿,放眼身边追求他的女孩儿,哪个不是全身大牌?他固执的以为,自己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乃天命之人。
张晨依稀记得,自己有一条名叫波浪的狗,是条萨摩耶,很漂亮,是众多前女友中的一员送的,而后,被他打造成搭讪女孩儿的台阶。
确实,他的前女友不少,大多是郎才女貌般般配,却没有牛郎织女的故事。
以至于最后,钱成了他衡量一个女孩儿值不值得追求的重要标准。
他的现任妻子凌青便是张晨那时盯上的目标,虽体肥面丑,脾气凶煞,但抵不住张晨看上了别人的钱。
他在篮球场耍酷,装作无意间在食堂偶遇,在酒吧男友力爆棚般给她挡酒。
他依靠自己习来的技能成功让凌青注意到他,并成功的让凌青砸下钱财为他呐喊欢呼。
即便旁人都为他感到不齿,他也不这么觉得,依他的想法,自己一旦和凌青结婚,有了钱,天下之大,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可他确实没什么见识,不知道有个东西叫婚前财产公证……
且,凌青的父母都不是简单人物,拿钱吊着他的胃口,却又从不曾分给他一丝股份。
张晨做了上门女婿,真正的倒插门,没有逆袭,没有翻身……
洗衣,做饭早已是家常便饭,甚至被打挨骂,他也咬牙坚持,他已经习惯了住别墅,开宝马的滋味,怎么舍得轻易放弃?
他的狗被凌青赶走了,理由是一只畜生罢了,听话就养,不听话就让它滚!
张晨明白,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他不过是凌青用钱钓上钩的鱼儿,就算没有他,也会有其他人前赴后继的来。
他想走,却舍不得这种精致的生活,他就像一只煮在温水里的青蛙,想跳脱时,才发现已经无力回天……
张晨终于想起生自己养自己的父母,可凌青不曾给他一分能动用的钱,他没法孝敬,何况,村子里到处流传着自己已经当上小白脸的故事,嫌张晨丢老张家脸面父母早就扬言要他滚出这个家!
此时此刻,张晨不禁想到,当年的波浪,竟然是自己成年以来陪在自己身边最多的生灵。
可如今的它,又在哪儿?过得怎样?
“汪!汪汪!”
恍惚间,张晨似乎听见了波浪的吼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