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下决定了,我是万万不能将朱阎送回去了。因为他不仅能教会我怎么收生灵血,更重要的是我觉得他似乎是有这样一种能力,有能帮助我集灵的能力。
而且这样有本事的一个人,与他做朋友我也不会吃亏。日后我集满了十五格,重新官复原职,那时候我就真正与他是同僚了。冤家宜解不宜结,我觉得他很有可能是除了晚苏之外我会交的第二个朋友。
今日实在值得庆祝,我决定破费一次。
“走,我请你吃饭,去吃这人间最美味的东西。如何?我是不是很大方?”我确实觉得我很大方了。
“是什么东西?”朱阎他似乎不太相信我会忽然“阔绰”。
难道不应该回答“对,你很大方”么?
我有些急躁:“反正是好吃的就是了。你不去也行,我独自去。”
朱阎则是另言其他道:“吃饭都是后话。只是,你不带我去看看,游历游历人间么?”
这倒没什么难处,我爽快答应:“也成”。
溆城其实没什么好游历的,只是边陲小城罢了,它又不是人间的都城。要说繁华,那得数年前我住过的京师,那里才是真正值得游历的地方。
可我当然不会告诉朱阎,我可不想陪他走那么远。
我揣上了我的钱袋,虽然瘪瘪的可却已经足够我请他吃饭了。我也换上了一套玄色的衣衫,这样在夜里就会隐没在人群里。我时时会着一身玄衣出去追遗灵,有时候也会是一身白,所以那人间所传的黑白无常多半也有可能是我的身影。
我睡了一觉,这会儿天色却是已经暗下来了,我去了对面的那间房敲了敲门。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朱阎的这间房比我的房间要亮那么多了,这间屋子是坐北朝南的,然而我的却是反着的。我有些觉得我有时候还是应该信一信这人间的风水之说。
门很快开了,他看起来倒是比我精神许多。
“待会儿出去。”我说完就转身走开了。
我以为他也是要准备准备的,比如整整他的衣衫,捋捋他的头发。毕竟他这样一个人,若说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外表我是不信的。
可我前脚刚走,他后脚就出了门,还顺手把门关上了。
我回头看了看他,他正若无其事地跟着我走着。见我停了下来,他也停下了步子。
“走吧。”我匆促地说了一句,随即就立马不再管他。
街道结上了灯,黄澄澄的。照说昨日是人间的中元,也该过了才是,可今日却还没有完全失去这节日的气氛,街角依然有着未燃尽的火焰,透着丝丝白烟。我站着等了一会儿,我怕这小小的火焰会被风吹走,吹到谁家的草垛。去年就是如此,夜间扑火吵了我一整夜。
果然,我还是适合夜行的。不追灵时我就不会开明眼,因为如此就可以看见漫天的星辰,它们与习习晚风相和比起白日的狠辣烈阳要温柔得多。
越过一条长街小巷,我就可以看见这城里的主街了。
因为人间的“中元”亦称“鬼节”,所以这些时日夜间不会有特别多的人出来晃悠,这样一来街道便也不会显得狭窄。只是那些店家却还是照常开着门的,他们清楚不乏有嘴馋的吃货依然会出来,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要带朱阎去主街的一家糖铺子,他们家里的银丝糖卷是镇店之宝,也是我所说的“人间最美味”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