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街边,秦寐语看着正在自己满是淤泥的靴子边打滚的几个铜板,额头青筋直跳。
这些愚民真是大胆!
她秦寐语要什么东西,什么时候掏过钱。要不是今天心情好,早就让他们人头落地了!敢扔她,真是活腻歪了!
“去去去!臭要饭的,滚一边去,别打扰你大爷我做生意。”
卖包子的老板嫌弃秦寐语身上的肮脏,嫌弃地大声呵斥着。
秦寐语没有理会他,她的视线早就从脚边的铜板挪到旁边买了几个大肉包子的男子身上。
准确点说秦寐语是在看他们手里拿着的佩剑。
剑鞘很是华丽,剑上尚未刻名,可见也不是什么名剑,肯定是此人修为尚低,还没有资格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配剑。
秦寐语很是嫌弃地瞥了一眼那把装饰得很是骚包的剑鞘,暗哼道:当年,我也是配剑的。
不恨苦地人人都不喜欢秦寐语的臭脾气,却也不得不承认,晓风残月居的秦寐语是个修剑道的好苗子,才入门不到五年的时间,就已经有资格获得赐剑,并可以在自己的配剑上刻名了。
清濯真人的手里哪里会有不好的东西,赠给自己徒弟的那把剑,自然是惹得整个不恨苦地的弟子羡慕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这让秦寐语当时得意了很久。
那把剑,当时她一眼就相中了。
剑身很是绚烂,是金色的,纹饰繁复,剑身边缘呈赤白色,一经内息催动,光华四溢,无一处不是对了她肆意张狂的臭脾气。
于是,她很认真很郑重地给自己的佩剑命名醉生。
醉生梦死,潇洒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