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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百草岭傻女下太行,古城内人贩卖张玲

话说这太行山百草岭有一个名叫张玲的女孩子,今年十九岁,父母都在古城开小饭店,照顾不了她,就把她留在了百草岭,跟随爷爷奶奶在一起,这个张玲从小没有人管束,就在百草岭成了山大王,今年初中读完,就不再想上学了,父母见她在学校里也学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也不问她中考考得怎么样,具体考了多少分,能不能考上高中,就急着下结论答应张玲不想念书就别念了,就在家了陪伴爷爷奶奶,喂猪放羊。并且给她买了一部手机让她在家里玩。就去了古城,不再过问女儿的事情了。

这张玲岂是能在家里呆的住的女孩子,再说在百草岭,十天时间就会有半个月没有信号,虽然手里有一部手机,就跟没有手机一个样,村子里还经常没有电,,一到天黑就是狼嚎狐狸叫,白天就是猴子山羊陪着玩。对于一个青春小少女哪能呆的住,所以一个月后,就背了一个小背包下太行了。

刚一到了山下,进了县城,首先是把手机充满了电,然后就坐在一家饭店门口的台阶上,无所顾忌地在手机上,胡乱点击下载,结果就在一家百家乐上注册了,那百家乐也是想套一下这个傻少女,就让张玲首次赢了三十万,把钱打进了张玲的的账户里,张玲一看自己一下子变成了有钱人,口袋里有钱花了,就什么也不害怕了,喜滋滋地把下载的网址给卸载了,到电信局把手机号一换,就乐哉乐哉地玩别的去了。

她坐在电信局大门口的台阶上,又在胡乱点击着,看见东岳教主的图片就好奇地下载注册,申请加入会员,并得到了一个东岳特使的级别称号,还给她支付了第一个月的一万元的特使活动经费,警告她必须遵守教会宗旨,必须保持手机二十四小时开通,必须履行东岳特使的职责和权力,必须完成教会里每一次分派下来的任务。不准无辜退教,不准随意泄露教会里的机密。她看了看想了想,觉得也无所谓,只要每个月有一个固定的一万元的收入,让自己干什么都行。她在自我意见的栏目里填写了自己的三条准则,第一不犯法,第二不卖身,第三不欺负人。如果触犯到自己的三条原则,自己有权利随时退教。

张玲在想,自己已经得了一万元,管你是什么东岳教主,还是西岳教主,跟我张玲有个屁关系。随时找一个理由,就说触犯了自己的人格准则,把手机号一换,教会一退,就万事大吉,看你们在什么地方找我。

张玲也想得简单了,一个拥有上万人的东岳大教主,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的教会管理制度,那岂不是成了一个只管给人发钱的傻瓜教主了吗!

张玲在县城里找了一家旅馆住下来,还洗了一个热水澡,在旅馆里睡了一夜,也没有发现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心里就安静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