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你演的不错啊!”领盒饭的时候,一个姑娘走过来,抛了抛媚眼儿。
这个姑娘叫赵丽英,是刚才跟沈云拍戏的那个女孩儿。
谈不上惊艳和好看,总的来说还算过得去,该发育的都发育齐了,前凸后翘小蛮腰,就是大腿有点……稍微有点儿短,但细,耐看。
身高大致在一米六五左右,包子脸,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普普通通,沈云也是在相处一段时间之后才觉得她有点可爱的。
沈云吃了一口盒饭,“你也不奈,特别是你死亡的时候,那楚楚动人的小眼神儿,真的很悲伤,很带动情绪,如果不是跟你搭档拍戏的话,我肯定就当真了。”
赵丽英认真的看着沈云,“我也觉得自己演的挺好的,可就是观众反应不太好,哎……”
沈云呵呵一笑,看着赵丽英的时候,明显感到了一种淡淡的忧伤。
他知道,这个女孩儿和自己一样都想红,想当大明星。
现实总是很残酷的,有他们这种想法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整个剧组几百号人,几乎每一个人都有这种想法。
千里马常有,但伯乐不常有。
并不是所有付出都能够得到等价的回报的。
赵丽英是沈云来风月剧组的时候认识的,两人关系很好,几乎无话不谈。
沈云是赵丽英唯一的朋友。
沈云揉了揉她的头发,安慰着说道:“别想太多,像我们这种龙套剧组多的是,能够在电视剧里面活过三集,就已经是导演法外开恩了,还谈什么观众反不反应?我们只不过是龙套而已。”
“是吗?”赵丽英低着头,情绪与以往的活泼开朗完全不一样,粉嫩的拳头握得死死的,“可是,我不甘心,难道我就不能凭借自己的双手打造一片天吗?”
“哎!”沈云叹了一口气,闭上眼睛。
他深深的记得,那时候,他二十岁出头,刚刚高中毕业,认为自己天命不凡,不应该按照父母安排的道路走。
毕业,出社会找工作,然后找一个过得去的女人结婚生子,继而重复上一代人的道路。
他不甘心,更不愿意这样做。
或许是因为沈云出生在农民家庭,自小性格就很倔强,天生就很不服输。
再加上那时候年少轻狂,叛逆心极重,认为自己应该是干大事的人,不能待在学校浪费光阴,于是便带着一身的意气风发来到了华夏的首都京北。
通过各种面试之后,才到了这个名叫风月的剧组。
刚开始,沈云认为自身条件挺优秀的,在剧组应该可以大有大展拳脚,发挥自身全部优势。
他一米八五的身高,虽然长相一般,但是,他的眼睛特别明亮,就像是一汪泉水,深沉稳重,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身材健壮,八块腹肌,除了脸蛋有点儿缺陷之外几乎完美。
这种条件并不是是天生的,而是沈云二十年来坚持锻炼的结晶。
可是,进入剧组之后,他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残酷,在这里并没有人因为他年龄小而对他心生怜悯。
在这里,沈云和所有人一样,必须要通过剧组安排的培训才能够留下来。
在这里,想要活下去,就必须拥有足够的能力。
所幸的是,沈云被一个名叫安吉拉的男子看中了,最终给他签约了这个风月剧组的跟组演员。
后来,沈云被安排在这里工作,一晃就已经过去了三年。
在这里三年的时间,沈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结识了很多的朋友。
最重要的是,时间将他原本尖锐的欲望獠牙给磨平了。
现在,对于他来说,他只想做一个安安静静的龙套,过一辈子安稳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