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了很多优秀的文学作品,笔下有许多的经典人物,阿Q,祥林嫂,孔乙己,都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他是那个时代文学家的标杆,也是铁骨铮铮的中国人。
社团里其他人起初显然没想到她会说出鲁迅的名字,有些惊讶,但是转念一想,的确如此。
他不该被遗忘,他是文人的代表,是该被铭记的人。
其他人也说了自己喜欢的文人,也说出了理由,大家三三两两的交谈着,气氛很浓厚。
林轻轻本来是和李思思坐在一起,她后面去找了别人,好一会儿没有回来,她就一个人坐着,翻看着手上的书,也没有感到无聊。
陆知许是这时候过来的,四周的人都在闲聊,也没有注意到他,他坐到李思思的位置上,望向边上的人。
“你也喜欢鲁迅吗?”
林轻轻猛地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抬起头来,就看到了他。
她点了点头,“嗯,挺喜欢的。”
陆知许眼里有了些光芒,“我也挺喜欢他的,铮铮铁骨,无论放在何时都是该被人敬重的。”
他这个观点林轻轻是同意的,然后两个人关于他又聊了许多,陆知许像是找到了知己一般,和林轻轻聊了许多,对她的话也满是赞许。
李思思回来的时候,视线在他们俩身上停留了一瞬,半开玩笑地说道,“你们还真是同道中人啊。”
这话有点酸,林轻轻不是个傻得,一下子就听出了端倪,她不动声色的站起身来,“我先回去了,明天见。”
“明天见。”
李思思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手微微的攥紧,然后又松开。
她太心急了,暴露的太快了,以后再想借着她来接近陆知许就难了。
她存了不该有的心思,喜欢上了那个芝兰玉树的少年,却只能借着这么烂的由头。
明明是因为他来参加了这个社团,明面上却只能说是为了陪林轻轻。
现在林轻轻发现了她的心思,肯定不会再像过去一般,丝毫不抗拒自己的接近。
毕竟,自己对她,是存了别的心思的。
她看着陆知许离去的身影,他是那么的刻意,等待着林轻轻走远了,才站起了身。
别人不会发现他的心思,可是自己却是一眼就明白了。
他们是同一种人啊。
同样的爱而不得,同样的小心翼翼。
李思思从进入这个大学校园开始,便对他上了心,想尽一切办法接近他,靠近他。
她不够勇敢,不敢亲口说出那份喜欢。
她亲眼看着他拒绝了那么多的人,她没有信心,他会喜欢自己。
直到后来出现了一个人,让他变成了她不认识的样子,他过去对所有人都保持着距离,清清淡淡,明明离的很近,却总是好像根本无法触到。
林轻轻出现之后他彻底坠入了凡尘,有了七情六欲,有了目光的追随,有了小心翼翼。
这样的陆知许是生动的,却不是李思思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