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林晚晚觉得很开心,“那首先从了解彼此的兴趣爱好开始吧,你喜欢什么啊?”
“我喜欢你。”
林晚晚没谈恋爱之前,其实特别讨厌情侣在公开场所秀恩爱,感觉跟动物似的,但是自从跟李梓轩在一起之后,她突然变得粘人了,她好像看不见周围其他人了,满心满眼都是李梓轩,希望能跟李梓轩一直一直在一起。以前的那些原则,在李梓轩面前好像都不存在了。这个时候,哪怕李梓轩说要跟她住在一起,她都会立刻同意,她在想,琳琳也是这样吧,所以在她的心里,对琳琳,只有怜惜,没有生气。
李梓轩学计算机的,整日的爱好要么就是就是坐在电脑前敲代码,要不就是每日呼朋唤友出去玩,林晚晚的爱好很多,吃、睡、看书、画画,偶尔弹弹吉他,对外界的一切都感兴趣,但是什么都不精通,唯一不感兴趣的,就是专业课了吧。本来林晚晚的第一志愿是文学系,没想到阴差阳错录到了法学专业。转系费用不低,林晚晚想了想家里辛苦的父母,还是觉得法学专业不错,虽然老师说,这个专业很难找工作,已经亮了三年的红灯。存在就是合理的,不是么?顺其自然,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李梓轩家里跟林晚晚家里情况差不多,中产阶级,要说有钱,也没有,要说很缺钱,好像也没有,就是平平淡淡,小康家庭。他俩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从小都被娇生惯养长大,但是林晚晚和李梓轩身上也没什么特别骄纵的地方,李梓轩擅长照顾一切人,也就是林晚晚说的中央空调本调,林晚晚不擅长表达自己,也不擅长照顾别人,但是她心思细腻,容易为别人着想,可能美中不足就是,她心思敏感而又多疑,别人无心的一句话,她可能会想很多。
林晚晚感觉跟李梓轩今天聊了很多,彼此又加深了理解,这不是很好么?他们还年轻,有大把时间可以慢慢相处。
上课的时候,林晚晚看到了琳琳,琳琳没有跟她和小可说话,直接坐在了前面。
“她憔悴了不少,好像也瘦了。”林晚晚叹了口气,“我很担心她。”
王可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她现在除了上课,就是出去兼职,找了几个家教的工作,学生有小学的,有初中的,也有高中的。她好像还在自学肚皮舞,好像要去那边教课。晚上回家还得伺候大爷,听于峰说,连张磊的袜子,她都肯洗。”
“这话张磊都跟别人说啊。”林晚晚的眉头皱的很紧。
下课的时候,琳琳一路小跑出了教室,
“我们跟她和好吧,要不她受了委屈,都没人说。”林晚晚想了想,“晚上让老李叫上于峰、刘涛、张磊,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好,今天别走了,住寝室吧,咱们一会儿回去跟小雨说说,看看她气消了没。”王可叹了口气,“小雨其实也很担心她的,她就是嘴硬,嘴上不饶人。”
回寝室,刚跟小雨说,小雨就同意了,“我也很担心她,在外面做那么多兼职,太累了,就是她不会听我说的,晚晚、小可,你俩帮我劝劝她。真没看出那个张磊哪里好,说是擅长打篮球,学体育的,选拔的时候,还没被分到篮球队。正好田径缺人,就去田径了,你说要像于峰那样,精通田径也行,可是他又说自己挨不了累,那学什么体育,选什么田径啊。说自己家里穷,为什么在外面跟那些体育生天天吃饭、天天喝酒啊。我看他家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找到男女朋友之后,不是应该跟家里说,开销变大,让家里多转点钱么?就算家里实在困难,跟琳琳一起兼职赚钱也好啊,一个大男人什么都不干,还总喊苦喊累的。小可,当初为什么要组那个联谊的饭局啊,我真是懊悔,她怎么就眼瞎看上了这个软饭男啊。”
“这事,我一直没跟你俩说,当时组这个局,其实就是为了琳琳和张磊,当时我也不知道是这么个情况啊,要不打死我也不会组这个局的。”王可叹了口气,“有一天,张磊自己在玩篮球,那天正好刚有点黑,还没黑的时候,我跟琳琳路过篮球场,离的还挺远呢,琳琳一眼就看上了自己在落日余晖下独自打篮球的张磊。那个时候,我们才看到了一个背影,琳琳就跟我说,这辈子就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