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很巧。
据说人一生中会遇到约2920万人,两人相识的概率只有千分之五,瞿卯是个学渣,对概率学没什么研究,也不知道这话是为了感性胡咧咧的还是确有这么个大数据统计出来的。
但他不由得想,那天古镇上游客那么多,进瑞祥楼听戏的人也那么多,偏巧他就砸在了这位天仙身上,而这才辗转几天,两人居然又相遇了。
他才二十一岁,按八十岁算,人生路也不过才走了四分之一,这千分之五的概率算是提前触发了?
瞿卯还记得那天天仙穿了件驼色的大衣,配一条浅灰色的西装裤,白色的高领毛衣,整个人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今天出太阳了,比冬至那天要暖和些,眼前的人却一改温和的风格,穿了件朋克风的黑色高腰短皮夹克,底下搭了条深蓝色仔裤,脚上踩了双跟上衣同色的绑带短靴,整个人透着股不羁和桀骜,配上那张既美又艳的脸,倒平添了几分痞帅的味道。
瞿卯是个摄影师,平时在街上就喜欢观察人的穿着打扮,眼前的人身材本来就高挑,这么一搭给人一种腰以下全是腿的错觉,视觉上比原本身高还拔高了不少,看得他心痒痒,想立马给人框进取景框里。
总不能一直叫天仙吧?瞿卯笑眯眯的伸出手,“我叫瞿卯,帅哥你怎么称呼?”
“容弋。”天仙伸手跟他握了一下。
这人可真是个衣架子,可惜没带相机,两手相握的时候瞿卯失望的想。
两只手短暂的相握,然后彼此礼貌的松开,容弋问,“子丑寅卯的卯吗?”
“对。”瞿卯点头,礼貌的回问,“容易是简单那个容易吗?”
容弋眉梢一抖,笑着摇头,“比那个容易还要简单一点。”
“哈?”这是什么绕口令?瞿卯有点儿没听明白。
“戈壁的戈少一撇。”容弋说。
瞿卯怔了两秒才懂起他口中“简单”的意思,尴尬的扯了扯嘴角,“你还挺幽默。”
容弋毫不犹豫的夸赞道,“你也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