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4章 老李,你好坏啊!(1 / 2)开局就带唐太宗造反首页

真的,王猛南现在非常想和程咬金打一架,让程咬金见识见识他的本事。

但是目前来看,程咬金还是打不过。

自己亲亲的小娘子却是在这个时候不站在他这边,来保护他。

这样的娘子,要血有什么用。

都已经是泼出去的水了,还不帮他王猛南干架,你老是护着娘家人,会让人王猛南很伤心啊。

程咬金催促道:“快点做啊,难道你不会?不会是你之前写的都是假的吧?”

王猛南道:“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程咬金砸吧了两下嘴,怎么琢磨怎么都没有听出燕子两个字,难道是他学问太低了?

不行,不能让别人看出他学问底,更不能让在几个猴崽子面前丢人。

程处雪一愣。

这哪里写有燕子,他虽然学问不如王猛南,但是在程家也是有名的大才女啊,就连他都看不懂,其他人能够看的懂吗?

看得懂,才叫怪事。

诗句博大精深,有些是首尾呼应,每一句最后一个词语是下一个的开口,一首诗总是有四行,那么就是有三个相同的词语。

还有一种就是非常奥秘了,就比如描写燕子的词语,从头到尾都不会出现燕子,这才是最高境界。

可王猛南这一首诗句…

从前面到后面,没有一句是描写燕子的?

难道是他学问太浅,所以他看不出来这首诗词的原本意思。

程怀默激动的眼泪都哭了。

姐夫这是在写他的生活,每天被关押在程家的悲哀生活啊。

如果有机会的话,程怀默真想建立几个高台,然后在弄点鲜花放在头上,表达他温文尔雅,文质彬彬,有才气。

可不仅仅是在大宋时候,西门庆才会弄出头戴鲜花的装扮,其实在两晋时候就已经流行。

男人不再是带着武器,而是涂抹胭脂,然后就是头戴鲜花,手中拿着折扇,娘里娘气。

要不然后世某某某为什么都喜欢扮演娘里娘气角色,还不是女孩子喜欢,尤其是深闺之中姑娘最喜欢就是这种男人。

柔情似水,又颇有一种文人之风,这才是最佳的白马王子啊。

所以程怀默这个傻大哥因为自身皮肤原因,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抹点腮红,能够香那些现男宠那样,可以博得大人物喜欢。

哪怕武功不行,不懂兵法,说不定也能够成为人上人,能够公侯万代。

这一直都是程怀默的心中夙愿。

程处雪害怕王猛南嫌弃他,所以默认了皇帝新装。

程咬金本来就不通文墨,再加上几个后辈在他面前,他必须要整的比这些后辈懂得还要多,绝对不能在这些后辈面前丢人。

两个皇帝陛下新装的大臣,还有一个脑补青年,堪称最佳完美组合。

王猛南只不过是想到了一首诗词,随口就念了出来。

说真的,王猛南前世自从毕业了之后,便直接把以前学习得都还给了老师,能够记住的诗词本来就不多。

现在这些人逼迫王猛南写诗句,就是现场发挥,也默写不出来啊。

如果王猛南前世是一个文科生该多好,至少能够懂得大唐历史走向。

哪怕是理科生也好啊,至少能够懂得一点,那就是物理化,弄弄发明什么的,再也不是纸上谈兵。

可是呢,王猛南只能是呵呵了。

因为他文科和理科都行,就是没钱读书啊。

要不然绝对能够混下一个铁饭碗。

连作业都不让你做,天天一放学就当畜生使唤的家长,总是一句要不是九年义务教育是免费,早就让你滚去挣钱了。

上学有什么用,能养活父母吗?

古代人人家十三四岁成家,养活一家人,甘罗十二岁是宰相,孩子,你今年十五岁了,怎么还如此废物。

这一直以来都是王猛南的心伤之事。

哪怕是来到现在,两度重生为人,一直都是王猛南心中的伤。

这件事就像是一道伤痕一直在王猛南身上留下了伤痕,王猛南真心头疼。

如果有重新选择的机会的话,他肯定会直接离家出走。

可惜,被道德绑架了一天,紧接着又一天,最终成为了一辈子。

这一直都是王猛南心中的伤痕,王猛南不想和任何人提起,哪怕是和他关系最近之人,他也无法接受。

不过这辈子比较不错,因为有了两个老婆,还能够借助后世的手艺来到大唐骗吃骗喝。

虽然王猛南什么都不懂,但是王猛南是一个画饼之人,只要把大饼形状画好,让其他人去操控几把就是了。

所以王猛南还是努力站在圣人肩膀上为好,因此王猛南现在努力做一个乖宝宝形象。

不对,应该说是圣人的影响。

就像是全世界都是精英,王猛南是菜鸟这种情况。

所以所有精英都会觉得菜鸟高深莫测。

现在的菜鸟岂不是王猛南?

貌似这个比喻不恰当。

现在王猛南已经把所有都道出来了,只剩下几个自行脑补的青年。

不是他们不给力,而是他们脑补的不够精彩。

如果让王猛南知道几个脑补青年的想法的话,绝对会大笑三年。

王猛南道:“岳父,你看我过关了吗?”

程咬金道:“来来来,女婿请坐,你看你来也就是来了,怎么不多带点礼品,给我出去再买点。”

“啊…”

王猛南一愣。

程咬金这是不按照套路出牌啊。

难道不都是谦虚礼让一下,然后在用三倍价格交换吗?

一般情况都是三倍价格,程咬金这样的大财主最起码也要出五倍价格才对。

现在这样整,王猛南真的不知道几个意思啊。

程处雪轻轻一笑,像极了偷吃小鸡的粉狐狸。

现在老爹和王猛南如此和睦相处,这的确是一件好事。

难道不是好事吗?

至少老爹没有拿着一把斧头,满世界劈人,这就是客气,待客之道了。

王猛南道:“岳父还想要什么?”

程咬金道:“你还能给什么?”

王猛南道:“岳父啊,我还可以做上门女婿啊,岳父,你如果想要我什么就说一下,我立刻就搬过来。”

程咬金被顶的下不来台。

养王猛南来做什么,吃软饭吗?

不过看起来,王猛南只是会更加懒散,更加不会干活了。

现在长的细皮嫩肉,过段时间么,岂不是更加细皮嫩肉,甚至还能够用发如雪来形容王猛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