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满载而归
不速之客,是郑畏的大学同学。
她家在省会,毕业又留在省城,当时跟着郑畏当副班长,同学面前以郑畏女友自居。
大学毕业时,她想动用家族关系,把郑畏也留在省城,进个国企,当个办公室文员什么的。
郑畏本就对她没感觉,碍于副手面子,没远离她而已。
当然,郑畏也有私心,借她当了挡箭牌,才没在大学谈什么恋爱。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自己已经回到家乡,当了个村官,入不了省城女同学的法眼。
却不知道她是如何得知自己在省城培训的。
直到她风风火火找上门来,还如一往,旁若无人,直接在刚下课的人流里,迎着郑畏走了过去。
省城是她的主场,声称从在农业厅工作的好友那里得知有个郑畏村官现在很有名,成了省里大学生村官的典型代表人物。
于是,她顺线跟踪而来,要请郑畏与留在省城的大学同学聚餐。
除了她和另两位有背景的同学留在省城的国企外,其余的同学都为留省城,进入了民营企业或者民办学校。
郑畏见到余小雨时,其他几位同学也打电话过来问他参加不参加余小雨组织的聚会。
电话都称呼他老班长,感到很亲切,就答应了下来。
余小雨看到付娇抱着郑畏的胳膊,居然吃起了醋,争强好胜地抢过郑畏的另一条胳膊,看着小姑娘,“一起去和我们同学吃饭吧。”
付娇见状,脸红如绸,直接摇头,不去参加他们同学的聚会。
郑畏拍付娇的小手,“我去吃完饭就回来,咱再一起散步。”
临走时,把手里的东西交给付娇,贴耳朵上安慰:“我去挖两个同学去富家涧创业,下步设写生基地,多个人多个帮手。”
付娇点头,同意郑畏参加同学聚会,却是心里充满了不愉快。
她对余小雨抱着郑畏胳膊,极端拒绝。
余小雨有些惺惺作态,为了向同学显示自己在省城的能量,也是为了再跟郑畏套套近乎。
实际上,她已经有男朋友了。生活意义上的男友,总比不过自己理想中的男友。
算作补偿也好,还是怀念青春旧梦也罢,她真的想请郑畏一起吃饭。
颇有些旧梦难圆,多呆在一起也好。
郑畏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吃顿饭而已,算不上什么。
他没有开自己的车,跟着余小雨打车而去。
聚会安排在省城比较有名的酒店里,离学校不远,颇有些怀旧的意味。
大学时,只能路过望望进出的人,此时来这里消费,有些暴发户心态。
余小雨早就订过餐了,领着郑畏,跟在大厅服务员身后,直接到了包间。
几位同学倒是到的快,两位班长,一齐到来,还起了起哄,又觉得无趣,各自找座坐好。
余小雨主陪,郑畏当然的主宾。
其余同学各自随便找座,互相推让了一番。副宾是女同学,晚到一会,余小雨给留着。
等女同学的空中,同学们互相说着各自毕业的境遇。
进入国企的,平淡无味,日复一日地熬着。
进入民营企业的,有一位已经换了三家,还有一位正准备跳槽。
好处都有着手艺,饿不死,混个温饱没问题。
郑畏在敬酒时,向各位同学发出邀请,请他们去做客。
他找出直播富家涧的视频,转发给几位同学,惊得他们眼球乱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