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冲是真的怕了。
看陈刚的眼神,曹冲毫不怀疑,陈刚会一枪崩了他。
在生死之前,每个人都是自私的,曹冲也不例外。
所以,他顾不得君子之仪,也顾不得怜香惜玉,他愤怒地摇晃叶倾城的酥肩,只为求得一线生机。
叶倾城缓缓回过神来,目光空洞地望着曹冲。继而转为狂喜,因为曹冲离她如此之近,仿佛两人之间的隔阂,在这一刻完全消融,再也没有嫌隙。
叶倾城眸子里闪烁着泪光,说,你肯答应了?
答应什么?
当然是要我做你的女朋友呀!叶倾城嘟着嘴说。
曹冲连连摆手,说,不行不行,我早就跟你说过,我是已经有女朋友的人了,我不可能再与你交往!
叶倾城听后,伤心极了,眸子里的泪光,再次化为晶莹的泪珠,啪嗒啪嗒落下来。
曹冲见叶倾城又哭了起来,心里一阵慌乱,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又哭起来了?难道做不成我的女朋友,就那么难过嘛?
这时,陈刚拿手枪捅了捅曹冲的后背,咳嗽一声,然后恨恨地说,二!
哎呀,我说陈警官,陈大哥呀,您慢点儿数,别数这么快呀!哄女人开心,哪有这么容易呀!您总得给我点时间想想对策吧!曹冲诉苦道。
陈刚哼了一声,说,哄别人兴许需要对策,可哄叶倾城,根本就不需要。只要你答应她的要求,她立马就会不哭!
真的?曹冲欣喜地说,只要我答应她的条件,她就不会再哭?
嗯!陈刚点点头。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原以为哄女人开心会非常困难呢,没想到竟然如此容易。只要答应她的一个要求,就可以让她止住哭声。这一定是老天佑我,见我那么帅,不忍心让我挨枪子儿!
曹冲仰天大笑,可是,几秒钟之后,笑声戛然而止。因为他忽然想起来,叶倾城的要求一定是做他的女朋友!
曹冲可不想这么轻易就让她成为自己的女朋友。没有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考验,叶倾城怎么能认识到男朋友的来之不易?又怎么会爱他爱的死去活来?
可是,陈刚的手枪就抵在曹冲的后背。曹冲只能祈盼,叶倾城提出其他的要求。
曹冲捧起叶倾城的脸蛋,深情地说,你有什么要求,就尽管提吧!只要我能做到的,我绝对满足你!
叶倾城盯着曹冲的眼睛,难以置信地问,真的?真的什么都可以?
曹冲点点头,是的,我说的都是真的。所以你有什么要求,就赶紧提出来吧!免得我一会儿变卦!
我要做你的女朋友!叶倾城急不可耐地说。
对叶倾城来说,今天最重要的事情,不是讹曹冲一顿,让他帮自己把苹果手机修好。虽然在见到曹冲的路产真面目之前,叶倾城的确是这样想的。但是,自从见到了曹冲的盛世美颜,叶倾城就将今晚的目标,由讹诈变为了确立两人的恋爱关系。
当然,这并不是说,叶倾城不在乎那个苹果手机。试想,如果把曹冲变成她的男朋友,那苹果手机还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所以,当曹冲让叶倾城提要求时,她想也不想,就迫不及待地提出要做他的女朋友。
曹冲听了,不由得心头一颤,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他最怕的就是,叶倾城趁这个机会,要求成为他的女朋友。
这可跟他的预想完全不一样,如此一来,叶倾城岂不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弄到手了?
不行,绝对不行!曹冲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我不同意!曹冲斩钉截铁地说道。
卧槽,你小子敢耍我?
陈刚瞪大了眼睛,抡起枪托,直接砸在曹冲的脑袋上。
曹冲一个趔趄,直接倒在叶倾城怀里。
叶倾城没脑子,所以,曹冲倒在叶倾城怀里的时候,感觉很舒服,就跟一头扎进棉花堆里似的。
真舒服呀!曹冲不由自主地感叹。
舒服吧?叶倾城摸着曹冲的后脑勺,查看他的伤势。幸而只是鼓了一个大包,并没有明显的伤口。
叶倾城怜惜地说,只要你答应我的要求,让我做你的女朋友,你以后每天都可以像现在这样舒服。
曹冲有些无语,这女蝎子为了得到自己,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居然连美人计都用上了。
兴许,在叶倾城的意识里,天下没有哪个男人能抵抗的了她的怀抱,以及怀抱里那独特的特仑苏的香气。
然而,她却低估了曹冲。如果她了解曹冲的履历,知道他在大学四年里,到底经历了什么,她就不会说出这样浅薄而无知的话了。
上大学的时候,曹冲整天都憋在小旅馆里,除了必修的课业,以及和室友的联谊活动,其余时间几乎全部窝在小旅馆里。
他的迷妹实在太多了,多到即便他不眠不休,也无法让她们雨露均沾,所以,他只好透支自己的健康,每天徜徉在石楠花的香气里。
曹冲经历过的温柔,是大多数男人穷极一生都无法经历的。所以,叶倾城怀抱里的温柔,虽然对曹冲有吸引力,却并不是致命的。
如果叶倾城想要利用这一点,来迷乱曹冲的心智,迫使他答应她的请求,想的未免有些太简单了。
曹冲挣扎着,从叶倾城的怀抱里站起来,然后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我早就表明了我的态度,我是决不会和你成为男女朋友的,所以,请你不要再滥用你的色相,来引诱我!
叶倾城也板起脸来,说,你之前不是说,我是站在女性颜值金字塔顶端的女人嘛,那也就是说,你的女盆友根本就没有我漂亮,对不对?
曹冲没有说话,迷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是不能用漂亮来衡量的。她们是他的启蒙老师,让他完成了从少年到成年的蜕变。
曹冲打心底里感激她们,也刻骨铭心地思念她们。大学时代和迷妹们在一起的四年时光,是他今生最难忘,也最不想忘的记忆。
那抹斜倚在旅馆窗台的剪影,那只从柔软床垫上飞来的鹅枕,以及那勺送到嘴边的血红色草莓,这些如梦似幻的片段,总会在他最无助的时候,合时宜地冒出来,给他生活的希望,和前进的动力。
正如陈刚之前所说,曹冲在网文里喜欢搞颜色,这不是他的故意为之,而是他的真情流露。
在大学的四年里,曹冲经历了太多太多,随手采撷一个片段,都带有浓郁的颜色风味。这就像让一个在青楼从业半辈子的姑娘写回忆录,她所能写的,一定不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也不是戎马一生斩胡虏,必定是才子佳人的风花雪月。她一生都在从事这个行业,每天的活动范围不是在床上,就是在去往床上的路上,她没有其他的阅历,她除了风花雪月,没有其他东西可写。